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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理性诉讼比二手烟更伤人

2017-12-28 12:28:36来源:用户投稿作者:王顺

因在普通列车上遭遇二手烟,现在已经是大一学生的李妍(化名)起诉了哈尔滨铁路局。12月27日,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原告同意调解,但被告方哈尔滨铁路局拒绝调解,法庭将择日再次开庭。(12月27日,澎湃新闻网)

相信有很多人都不愿意吸二手烟,国家也一直致力于推行公共场所禁烟政策,然而受各种因素影响,至今鲜有内地城市彻底实现室内禁烟。但是因为遭遇二手烟而起诉铁路局,笔者认为这种非理性诉讼行为过于儿戏,甚至有损诉讼的严肃性。路局方面拒绝调解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首先,造成铁路禁烟难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相关法律支持,而不是铁路行业不作为。众所周知,铁路系统很早就开始了禁烟、控烟,甚至曾获得中国控烟协会的颁发的“突出贡献奖”,这说明铁路系统控烟效果好,得到了肯定。但是,考虑中国现有3.3亿烟民,在缺乏严苛法律支持的情况下,普速列车禁烟、控烟措施执行起来难免力度不够,烟民也不够正视,禁烟、控烟工作必然难收一日之功。

其次,维权应恰当选择渠道,而不应任由非理性诉讼蔓延。近年来,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维权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各种维权体系也越来越健全。但是,某些人经常越过恰当的维权渠道,动不动就使用诉讼手段来维护自己并不合理的利益诉求,或通过媒体炒作来达到所谓公益目的,这其实是对国家司法资源的严重浪费,也给企业正常经营行为带来了干扰。以李妍为例,在遭遇二手烟时,没有及时通过工作人员或直接出面劝阻抽烟者,或者申请调换铺位,或者向12306投诉,而是采取了非理性的诉讼行为。假设其诉求得到法律的支持,那么是否今后一旦车站、机尝商场甚至饭店内燃起一支烟,在场的消费者都可以进行起诉、要求索赔呢?

此外,禁烟战争应该全民皆兵,而不能让某个部门或者个人孤军奋战。自全国范围内的禁烟、控烟实施以来,公共场所吸烟的情况已有了很大转变,绝大多数公共场所都已经张贴“禁止吸烟”的标语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展板,但还是有些市民素质较低,执意在公共场所吸烟,让公共场所禁烟屡禁不止。如何更有效地推进公共场所禁烟?笔者认为应多方发力:要加强源头控制,控制烟草销售,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让公共场所禁烟成为人们的常识,要加强立法执法,通过严苛的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但最迫切的,还是全民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积极做好文明监督员,劝导烟民加强自律,养成不在公共场所或人群密集处抽烟的卫生习惯与健康意识,如此,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取得禁烟、控烟的全面胜利。(王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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