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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普列禁烟还需多方“搭把手”

2017-11-17 13:35:06来源:用户投稿作者:李喆

因在普通列车上遭遇二手烟,现在已是大一学生的李妍(化名)起诉了哈尔滨铁路局。此案被媒体称为“公共场所禁烟第一案”。原告向法庭提出了被告哈尔滨铁路局赔偿精神损害赔偿1元;取消齐齐哈尔哈尔滨客运段k1301次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禁止在齐齐哈尔客运段k1301次列车内吸烟等要求。(11月15日澎湃新闻网)

在封闭车厢内吸烟,既污染空气质量,又危害公众身体健康,更带来消防隐患。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公众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的情况下,大学生李妍把哈尔滨铁路局告上法庭,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让铁路部门哑吧吃黄莲有苦说不出。

公共场所严禁吸烟,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不同程度上出台政策,这些政策大相径庭的是,仅在一个“控”字上,严的力度与禁酒令相比,从力度上、对象上、时间地点上不可同日而言。如:今年3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就足以说明。在普列上吸烟,与高铁列车上不同,高铁是全封闭的列车,吸烟直接影响到列车安全,如果有旅客吸烟,电子系统就会自动报警。而普列上历史留下的痕迹,在两车厢的连接处,还专门配置了吸烟工具,在惯性思维下,在普通列车上吸烟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把这些吸烟装具给拆了,烟民旅客也会有不同反应。至于铁路为何不去拆除这些吸烟装具,从根本上说,还是没有明显的法规来约束,无凭无据,铁路只是一个企业,没有立法权,只有本行业的限制措施。因而,禁烟意义重大,但执行力度“雷声大雨点斜,没有震慑作用。

如何在普通列车上禁烟,笔者认为,还需社会各界“搭把手”,进行综合治理。首先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完善法律法规,一千句大道理不如一个法律条文,用法律的力量去禁烟,这是最有力的武器。其次,作为铁路部门,也要广而告知,在没有现行法律的情况下,从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创建文明旅客角度出发,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选宣传,再拆除列车的吸烟装具,再对不听劝阻旅客,实施提醒、劝戒,乃至经济上的处罚,通过“人性化”限制,提高旅客戒烟意识,自觉遵守在车厢里不吸烟。第三,要借助创建文明城市、文明企业这个载体,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从科学上普及,从范围上制约,从处罚上明码标价,让吸烟人员“长记性”,在全社会形成氛围,自然在车厢里不吸烟也就形成习惯了。

普列禁烟任重而道远,想要摆脱“二手烟”桎梏,需要全社会行动起来,仅靠铁路一已力量,明显势单力簿,“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政府部门要与时俱进,补齐禁烟政策法律的短板,让铁路部门依法执行,才能还社会一个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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