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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祭扫,思故人更要“话”安全

2018-04-01 23:48:01来源:用户投稿作者:宋宽飞

清明时节,是市民祭祖的传统节日。28日下午,一名旅客在行李包内装了600响的爆竹,准备乘火车回乡扫墓,在无锡东站南安检处被当场查获。(3月30号《江南晚报》)

明朝寒食了,又是一年春。伴随着春姑娘的脚步,清明时节踏然而至,回乡祭扫成了很多人思念故人的一种方式。一挂寄托着哀思与美好祝愿的鞭炮自然必不可少,也无可厚非。但携带鞭炮乘车这就不只是寄托哀思那么简单了,威胁的将是同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笔者在此提醒,酒水易燃、烟花易爆、刀具易伤。列车属于环境封闭、人口密集的场所,乘车出行要避免携带此类的危险品乘车,无意中携带时,可以选择寄存到车站或让亲属取回,以免对自己或他人的安全带来隐患和威胁。

寄哀思避免造成隐患。我们在清明祭扫时,要尽量避开在铁路沿线、车站等列车经过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等易燃不易控的物品。高速运行的列车时速是300km/h,当爆竹在空中炸裂时,如果撞上高速运行的列车,瞬间会产生5000牛顿的力,其威力相当于300公斤的重物砸上静止的列车,造成的后果也就不言而喻了。

除此之外,放飞的孔明灯一旦在燃料燃尽时,落在铁路高压线上,会直接造成高速运行的列车自动停车,在影响我们出行时,也会对列车的运行安全带来危险。此外,放飞的孔明灯如果落到大棚、老宅等地方,也极有可能造成一场不可挽回的大火。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近日,针对此类在铁路线路两侧进行潜在安全隐患活动的行为,四川省正式启动了《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保护办法》,其明确规定了在两侧500范围内禁止放风筝、无人机等潜在隐患物,对本人或单位的违禁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这样的立法对于铁路周边的违禁活动势必将起到震慑作用,也势必让地方法制部门和铁路部门的日常执法变得有据可依、有法可依。

立法的同时也要做好宣传。笔者认为,在清明时节来临之际,铁路部门应当与地方法制部门一道,走进校园课堂,深入村庄街道,开展好路外宣传,做好法制的宣传。让无知不再是违禁活动的“依据”,也让清明祭扫也逐渐的变得文明。

清明祭扫,思故人的同时更要“话”安全。笔者相信,随着我们的人民素质的不断提升,法制与铁路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铁路周边将变得更安全,我们的铁路出行将变得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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