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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117次“买短乘长”被刑拘 规则面前莫玩伎俩

2019-07-17 23:55:48来源:用户投稿作者:唐京辉

7月9日,在江苏南京,民警发现男子申某逃票。经调查,申某从2018年至今,通过购买 “两头票”的形式,只买始发到终到站,中间区段采取逃票方式,共恶意逃票乘车117次,涉及金额高达8000余元。目前,申某因构成诈骗已被刑拘。(新京报)

117次,涉案金额高达8000余元,一连串数字的背后并不是什么丰功伟绩,而是彻头彻尾的违法违纪。“买短乘长”,如今成了网络新闻中撤不下的热搜词汇,几乎每过一两周就有一位“老赖”浮上水面,接受社会公众的批判与法律的制裁。站在这舆论的风口浪尖上,面对铁路部门严打狠抓态势,“买短乘长”的小伎俩注定得栽大跟头。

“买短乘长”实则是侵占社会资源。“买短乘长”简单来说就是利用列车售票系统不完善及查验票证工作的缺口,采取购买两头短途票及躲避例行验票查证的一种逃票行为。其在一定程度上不仅破坏了良好的售票秩序,更直接影响了其他购票旅客的切身权益与出行体验,给社会大众带来极其不良的示范效应。尤其近两年,“买短乘长”案例频发恰恰佐证了上述观点。其实,对于这种耍小聪明的伎俩,除了呼吁铁路部门加强整治之余,作为旅客更应辩清是非,自觉抵制,切勿贪图眼前小利而蓄意为之,最终踏上违法犯罪的歧途。

“买短乘长”必然得接受法律制裁。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报道中的该名男子就是因为“买短乘长”的屡试不爽,才一步一步酿成了今天被起诉为诈骗罪的苦果。如此苦果,或许是其不曾预想的,但却是法律必须严查必究的。由此可见,在规则上耍小聪明、占小便宜是极其不明智、不可取的,尤其在铁路部门严打狠抓的态势下,该男子依旧不以为然,顶风作案,暴露了其自我意识的放纵,法纪意识的麻痹。因此,我们要警惕“买短乘长”里的“甜头”,切莫贪心、侥幸成了惯犯、罪犯。

相信,随着铁路查验力度的不断加大,相关技术的不断完善,在公民诚信机制促使下,“买短乘长”的问题必然无处遁行,民众出行也将更加安全舒适、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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