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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的法律法规造就美好出行体验

2019-04-29 17:03:04来源:用户投稿作者: 唐浩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获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在就《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公开征求立法意见。这次立法拟明确危害铁路安全的一些禁止行为及法律责任,其中明确乘火车“霸座”拟最高罚款2000元。

该出手时就出手,惩治不文明行为才能更好地保护旅客正当权益。无论是“霸坐”还是在动车内吸烟,这些影响运输秩序的行为虽然源自个人,但恶劣影响却波及其他旅客,甚至影响到列车平安运行。所以,对“老赖”的纵容无疑就是对恪守文明的广大旅客的一种伤害,对不文明行为严加惩治让“老赖”寸步难行满足人民群众的呼声。

乘客购买车票、乘坐列车,意味着开始兑现与铁路部门签订的“合同”。值得提要的是,合同的履行需要双方共同维护。铁路部门的责任是将乘客安全有序地送往目的地,乘客则需要在乘车过程中遵守规则,保持正常的车内秩序。二者的这份“合同”也是保证铁路交通流畅运行,千千万万名旅客及时到达目的地的前提。然而“霸座”、“阻挠发车”等个人行为完全将自己的责任抛之脑后,也让自己的文明意识落得一地鸡毛。

在去年底,《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就已施行,对当前铁路运行安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规定,其中就明确提到“霸座”之类的不文明事件。这次《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同样提及此类事件,不难看出文明乘车的重要性。

出行你我他,文明靠大家,惩治永远都不是目的,而是推动公共文明建设的一种手段。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社会文明建设又迈上一个新台阶,同时也为种种不文明行为敲响了警钟。愿我们社会的每一份子都能时刻遵守交通法规恪守道德底线,共铸公共文明,共享美好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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