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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信用惩戒大格局,让“老赖”无处遁形

2018-06-27 11:47:42来源:用户投稿作者:黄嘉慧

“是崔法官吗?我现在就把50多万元一次性全部还完,请你们赶紧把我们全家从黑名单上撤下来吧……”6月17日,在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开展的“端午雷霆”突击执行活动中,张某的儿子在外地上大学,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乘坐高铁回家过端午,张某情急之下联系执行干警主动要求还款。(今报网 6月27日)

提起老赖,那可是让法院头疼,让受害者牙疼,可以说,在面对精于算计、投机取巧的“老赖”时,传统手段有些力不从心,需要与时俱进。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让生效判决得以主动履行,所以,法律亟须拿出威严,给“老赖们”上上枷锁,让其寸步难行。

今年5月1日起,由国家发改委、铁路总公司、民航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正式施行,加强对火车逃票、违规吸烟、机场闹事等交通出行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老赖”们的出行因此受到限制,不仅不能坐飞机,而且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以上座位都不能乘坐。这种当“老赖”的待遇,显然是“老赖”们所不愿意“享受”的。

通过铁路和民航部门的联合惩戒,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使得“老赖”无处遁形。如今,在强大的威慑力面前,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增多。在失信者黑名单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思路,对失信行为惩戒加码升级,使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

当然,想从根本上让“老赖”履行义务或是杜绝“老赖”行为发生,仅从“禁足”限制上入手,力度还稍显不足。更应该要进一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把伦理道德的柔性规范和制度法律的刚性约束结合起来,让消极性的禁止变成主动性的惩戒,提高违法失信的社会成本,构建起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体制机制。(黄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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