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铁阻门事件看个人利益和执法权之间的“较量”
1月5日,在合肥高铁站一列由合肥开往广州南的列车上,一名带着孩子的妇女罗某以等老公为名,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列车员和乘客多次劝解无果,最后造成列车晚点4分钟。公安机关责令其认错改正,对罗某处以2000元罚款。无独有偶,1月11日宝鸡南站又有一名女子因和丈夫发生口角而拦住高铁车门。虽没有造成晚点,但是已然在“吃瓜”群众中激起了强烈谴责。
高铁因其独特性,在准点发车上有着极高的要求。任何一个延误都将带来一连串的反应,其后果的严重程度远超想象。虽然两起事件后果并不严重,但是引起的广泛讨论还在不断发酵。如果当时现场执法人员能够果断处置,能否避免列车晚点?能否对其他类似行为产生震慑作用?这也成为了人们心中的疑惑。联想到近年来,无论是不让下车就抢方向盘的老人,还是一言不合就大闹医院的医闹,似乎都在昭示一个问题,人们对法的敬畏去哪了?
对此,有网友评论说,如今城管欺负小贩已经不再见诸报端,小贩殴打城管倒是充斥着新闻。诚然,在一段时期以前,我们的执法者存在着肆意妄为,践踏公民正当利益的行为。随后,借由媒体的不断监督,公民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执法者们向着文明执法前进了很多步。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如执法不严、怕担风险、任其发展等问题已经开始出现。可以说,执法权的缺失和不力,导致了个人利益的错误膨胀,并最终影响了他人。作为公共秩序的维护人,执法者的表现直接影响了公共空间的文明程度。一味纵容忍让,已经无法保证秩序的正常运行。那么,此时此刻,出现呼唤强制执法的声音也就不足为奇了。
需要指出的是,笔者并不认为个人利益和执法权之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它们本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在一个有限的公共空间中,为了让尽可能多的人能够享受个人利益,那么所有人都必须让渡出自己的一部分利益。正所谓,每个人都退一步,才有了道路。执法者的作用就是要用强制力让那些不愿退步却又想走路人必须往后退一步。
而另外一方面,个人利益的增长本应该是一件好事,但凡事过犹不及。部分公民太过强调自己的利益,很多时候哪怕牺牲其他人也要保证自己不受损失。这不是进步的表现,这是自私的表现。
因此,在这个公共空间中的自私者越来越多的时刻,我们又开始重新审视被忽视的执法权。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是新时代执法者们应当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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