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文明恪守”谨防“破窗效应”
9月18日,湖北宜昌东站派出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携带限带品强闯火车站,叫嚣“我是公众人物你完了”的女子确为演员刘露。事发的9月2日当日,刘露因阻碍执行职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9月18日环球网)
如果把行为看成一面镜子,那么它倒映出来的应该是人的灵魂。明星刘露大闹火车站,扰乱的是公共秩序,传递的是满满负能量,是用“撒泼”代替“文明”,用“叫嚣”代替“守法”的不当举措,用不当行为为自己“代言”,最终换来的是悔恨的泪水。刘露大闹车站的背后暴露出部分旅客文明素养低下,法治意识淡薄,她的被抓也给我们提了个醒,“明星”并非法外人物不受监管。
近些年来,旅客大闹火车站,扰乱公共秩序的事件频频发生。例如,霸座家族,阻拦高铁发车,殴打安检员等等,抽丝剥茧中我们不难看出,不懂法,旅客之上,“特权”思维,“明星”效应是造成这些事情发生的主要原因。面对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我们一方面看到执法力量存在的阻力,另一方面也引起我们的深思:如何提高国民素质,让旅客明白守法的意义,而非“身份”特权。
消弭风气“毒瘤”,需从文明做起。不文明的行为往往与民众自身文明素养与公共意识息息相关。无论是在旅途中肆意发泄情绪,还是在公共场合不遵守秩序,说小了就是不把个人素养和形象当回事,说大了就是在给国家社会抹黑。作为旅客,理应理解“文明意识”与“公共意识”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客观需求,提高个人素养,“知礼节知荣辱”才是社会正能量,用文明代替叫嚣,用良好的社会风气吹散情绪“毒瘤”,才能换来良好的公共秩序。
谨防“破窗效应”,需从法治做起。大闹车站、扰乱秩序、妨碍公务,说白了就是缺乏法治意识的具体体现,面对“以身试法”的行为,只有将法律制度贯彻到底,才能震慑宵小;只有将不受控制的行为,不受监管的作风纳入监管范畴,才能更好营造和谐美好的公共秩序。将文明安全同法律制度串联起来,将生命安全当作责任使命牢牢把控,才能确保旅客的个人安全,国家的财产损失,打破“身份”特权,“公众”意识。
用“文明恪守”守牢个人素养的底线,谨防“破窗效应”阻止风气“毒瘤”的扩散,“畅途”是对文明出行的最好注解,法治是消弭安全隐患的最好“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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