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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漠视禁烟令警示监管升级

2016-03-29 08:47:58来源:用户投稿作者:申姣琳

3月21日、22日,新疆铁路动车组列车上接连有3名动车乘客难耐烟瘾,躲在厕所里吸烟,触发烟雾报警器自动报警,致使列车自动减速。无独有偶,仅隔一天,G8526次高铁列车上又发生乘客“偷过烟瘾”导致列车紧急降速的事件。

高速铁路全面禁烟早已不是新闻,铁路部门这些年对吸烟的危害和产生的后果也不停地用各种方式进行宣传,《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对违法的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等法律法规条款也明摆在人们眼前,即便如此,仍然有部分乘客抱着侥幸心理,挑衅规则,跨越红线,躲在车厢结合部、或者厕所等角落里燃起烟雾,最后发生列车紧急制动,不仅使整趟列车陷入麻烦,自己也十分尴尬。

我们不禁要问:“偷过烟瘾”到底是对规则知之甚少还是明知故犯,是宣传不够还是懒得理睬,是法律法规缺了位还是执行效果打了折?个别乘客对高铁禁烟令的无视漠视向我们传递出了这样的信息:现有的监管该升级了!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乘客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违反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然而在笔者看来,这样的罚款金额并不能让钱袋子越来越鼓的乘客们有所顾忌,说白了就是个别人掂量后会觉得违规成本也不过如此,而且对单位的罚款也存在具体目标不明确,不好追究的难题。这一点我们完全可以向国外借鉴先进经验,比如新加坡,对于违规吸烟罚款高达1000新币,并且落实的十分严格,高额的罚款让人们自然有了一种“我是不是犯法了”的自我约束,而我国还停留在“我的行为不太好,但后果可能也不太严重”的浅层面感官认知。

如果我们的监管力度仅仅让违规违法者停留在浅层次的感知,自然对产生的后果也无关痛痒,那么就就得升级力度或者是升级方式方法。今年的两会中,“信用惩戒”出现频率颇高,其作用主要是惩罚市场经济活动中失信者,在司法执行领域,失信的被执行人不得有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我们完全可以将“信用惩戒”运用在高铁禁烟中,效仿建立“失信旅客黑名单”,限制这部分旅客今后的乘车行为。如此一来,因自己的行为最终给自己带来不便,想必那些还存有侥幸心理的人要重新掂量了,可谓真正戳住要害。

一言以蔽之,突破高铁禁烟的实施瓶颈需要尽快对现有的监管进行升级完善。相关立法者和社会管理者应予以高度重视,及早着手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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