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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除“假票毒瘤”还需“合力惩治”

2020-01-07 09:35:09来源:用户投稿作者:黄冰倩

2019年12月30日,记者从郑州铁路公安处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中获悉,12月24日,该处成功破获一起特大制、贩假票案件,将李某伟等9名涉案嫌疑人抓获,连续端掉4个制假窝点。(中国新闻网)

每年春运,购票是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抢票”总会成为热议话题。很多人为了抢到一张车票,不停地刷手机、打电话,却难以如愿。不法分子看中了此次“商机”,以低廉的价格优势制造假车票,并在市场广泛传播售卖。

如果说铁路运力有限,无法满足春运客流激增的需求,属于不可抗力尚可理解的话,那么春运当中出现的制假、贩假、倒卖等鱼肉民生的“人祸”行为是不能为人所忍受的。本以为可以高枕无忧、欢快地踏上归程,进站检票时却被告别假票无效,无法乘车的时候,一定会是欲哭无泪,再后悔就得不偿失了。

为何仍会猖獗泛滥?固然有供不应求的因素,一是假车票具有巨大的利润空间。一个模版、一台打印机就能使假车票“源源不断”地生产,而现有的法律制裁执法不严,与其所获利润不成正比,震慑不足。二是假车票具有市常国庆期间虽有铁路部门的运力调节、增开列车,但某些热门方向车票仍存在供不应求的客观事实。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的,构成刑事犯罪,最高可达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用假票者或许能图一时方便,但同时也为自己种下了“苦果”。不仅丢失了最起码的诚信,更触碰了法律底线。

彻底消灭制假售假行为,不仅只靠铁路部门和警方的努力,还需消费者参与共同抵制打击。假火车票不仅扰乱了铁路运行秩序,也给春运期间处于风口浪尖的铁路部门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从而增添了不和谐因素,还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民众的个人信息,造成民众安全受到了威胁。

杜绝虚假人人的责,笔者建议,再次遇到这种行为,举报、或者报警才是明智之举,只要做到全社会合力共为,而且我们更应当清醒地认识到,非官方售卖渠道购买火车票可能产生的信息泄露、上当受骗,安全将会失去保障的事实,购买火车票也当多些自觉,应通过官方渠道进行购买。这才能使得广大民从联手提防,从某种程度上彻底消除这“假票毒瘤”。

黄冰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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