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高铁“安全网”,齐抓共管保民生
2020年7月1日起,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自2008年京津城际铁路拉开高铁出行的序幕,我国的高速铁路取得了迅猛发展,截至2019年底,全国通车里程超过3.5万公里,位居世界榜首。高铁作为人们出行的首选,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随着高铁网络的迅速扩张、运输规模的持续扩大、技术装备的迭代升级,高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日趋严峻、复杂。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铁路发展必须坚持的底线,更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首要任务。
高铁安全防护,重在体系构建。随着我国高铁路网的快速扩张,运输规模持续扩大,高铁安全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着力推进高铁安全防护“四个体系”建设:一是建设政府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实施主动防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高铁安全责任体系;二是建设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联防联控的高铁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治理体系;三是建设技防、物防、人防三位一体的高铁安全保护体系;四是建设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综合治理的高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四个体系”充分从利用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面力量,共同编织了一个多维度、立体化、综合性的安全防护网络,为人们的出行保驾护航。
高铁安全防护,重在预防为主。高铁运行速度快,对运行环境要求高,因此做好安全防护尤为重要。《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从多方面致力于强化高铁安全防护设施,建立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的多维安全保障体系。为保障高铁运行安全,铁路运输企业对高铁线路进行全封闭管理并设置相应的封闭设施和警示标志;在旅客聚集区等重点区域设置应急疏散逃生通道和指示标等,以技术手段加强防范;为防止外来风险对高铁运行安全的冲击,高铁沿线重点区段设置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同时铁路运输企业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通过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将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阶段,保障高铁运行安全。
高铁安全防护,重在运营管理。高铁作为铁路旅客运输的主要通道,其运营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息息相关。铁路部门在高铁安全防护中,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为人们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务,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日常的工作中,坚持实名制运输,并依法对进站人员和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从根本上对每一位乘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
高铁安全防护是人们出行的“安全带”,是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有力彰显,更是政府部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体现。笔者相信,通过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面的协同努力,高铁将带领人们迈向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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