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人: 中国铁路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声明及提示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42015年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号),对企业持有本期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明确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政府支持性质的复函》(发改办财金〔2011〕2482号),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政府支持债券。
根据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4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组建后,继续享有国家对原铁道部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对铁路实行的原有优惠政策继续执行,继续明确铁路建设债券为政府支持债券。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4年第三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
(二)发行总额:200亿元。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10年期和20年期两个品种,其中10年期品种的发行规模为150亿元,20年期品种的发行规模为50亿元,共200亿元。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10年期品种的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区间为-0.30%~0.70%;20年期品种的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区间为-0.10%~0.90%。Shibor基准利率为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根据市场招标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以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系统招标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六)信用等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七)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铁路建设基金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释 义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或公司:指中国铁路总公司。
铁道部:指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本期债券:指发行总规模为200亿元的“2014年第三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4年第三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4年第三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指本期债券发行及存续期限内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的总称。
牵头主承销商: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全体成员按照承销协议的约定对发行人承担本期债券的余额包销责任。
招标系统:指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系统,本期债券招投标采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系统进行。发行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统一发标,各投标人在招标系统规定的各自用户终端投标。
招标: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招标利率区间;发行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统一发标,投标人在招标系统规定的各自用户终端参与投标;投标结束后,发行人根据招标系统结果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的发行利率和投标人中标金额的过程。有关部门人员将对招标全程进行现场监督。
直接投资人:指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公布的直接在招标系统参与本期债券投标的投资人。
投标人:指符合《关于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系统招标发行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的投标参与人条件的承销团成员和直接投资人。
招投标方式:指通过招标系统采用的单一利率(荷兰式)招标方式。
单一利率(荷兰式)招标方式:指每一有效订单中申购利率在发行利率以下的有效申购金额获得全额配售,申购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有效申购金额等比例获得配售的配售方式。
有效投标:指投标人按照募集说明书和《2014年第三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发行办法》规定发出的,经招标系统确认有效的投标。
发行利率:指发行人根据市场招标结果确定的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年利率。
应急投标:指如在本期债券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由于技术性或其他不可抗力产生的招标系统故障,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内填制《2014年第三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发行招标价位表暨应急投标书》,加盖预留在招标系统的印鉴并填写密押后,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传送至招标系统。
招标额:就本期债券每一品种而言,指该品种参与招标的额度。本期债券10年期品种的招标额为150亿元,20年期品种的招标额为50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发行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财金【2014】477号)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铁路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
法定代表人:盛光祖
联系人:毕守锋、薛兵权、韩雪、张文杰
联系电话:010-51845341
邮政编码:100844
二、担保人:铁路建设基金
三、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黄宝毅、程浩、李璐、赵颖楠、管锡诚、袁征、董德喜、刘志鹏、朱海文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
联系电话:010-5931283259312885
传真:010-59312892
邮政编码:100033
2.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外馆斜街甲1号泰利明苑写字楼A座二区4层
法定代表人:黎维彬
联系人:李彦历、柳叶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写字楼23层
联系电话:010-51789231
传真:010-51789206
邮政编码:100007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黄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2层
联系电话:010-65608356
传真:010-65608440
邮政编码:100010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李轶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层
联系电话:010-66568051
传真:010-66568704
邮政编码:100033
5.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联系人:郝恒
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8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137
邮政编码:100004
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党宁、詹茂军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4层
联系电话:010-6308127763081055
传真:010-63081197
邮政编码:100031
(二)副主承销商
1.申银万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陈勇、刘利峰、严峰、王锐、马晓波
联系地址:上海市常熟路239号2楼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54046844
邮政编码:200031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于雁洪、汪婉君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F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100026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李磊、王靓、马逸伦、崔英、肖陈楠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金融街中心七层
联系电话:010-5760170957601705021-68407995010-5760191957601915
传真:010-57601990
邮政编码:100033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杨晓、王硕、张旭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层
联系电话:010-57631234
传真:010-88091485
邮政编码:100033
5.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吴荻、赵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座15层
联系电话:010-66229000
传真:010-66578972
邮政编码:100033
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杨志成、胡善斌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8层
联系电话:010-6658170566581535
传真:010-66581721
邮政编码:100033
(三)分销商
1.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师硕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2层
联系电话:010-63222863
传真:010-63222636
邮政编码:100032
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郭幼竹、许杨杨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电话:010-8801386588013937
传真:010-88085129
邮政编码:100033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李群燕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19楼
联系电话:021-22169880
传真:021-22169844
邮政编码:200040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吴华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3层
联系电话:010-88005040
传真:010-88005099
邮政编码:100033
5.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杨汝睿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23层
联系电话:010-59026649
传真:010-59026602
邮政编码:100025
6.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于超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教育科技大厦3层
联系电话:010-88576869
传真:0755-83704574
邮政编码:518040
7.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联系人:丁晓文、贾楠、王道达、任佳、何泳翔、杨矛、黄澧博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5层
联系电话:010-58328888
传真:010-58328764
邮政编码:100033 (下转B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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