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中国政府网消息)
铁路改革是个老话题了,社会各界和政府部门都为此进行了大量深入调研和讨论。从多年前的网运分离到新世纪初的全国铁路撤销铁路分局,再到2013年的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人们都十分的关注。
铁路运力不足,难以满足广大旅客和货主的运输需求,是当前我国铁路发展所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问题的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是铁路改革的不到位。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是铁路改革的重点,其主要是解决铁路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可以说,这项改革方向已经明确,关键在于抓好落实。
铁路建设涉及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部委和铁路总公司等企业,从项目环境评估、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再到项目拆迁征地、工程实施,到最后工程验收、交付使用、投入运行,牵涉的环节多。牵涉的部门和单位越多。当然,改革的难度也很大。
从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研究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再次对2013年国发33号文件已经确定的事项进行明确。这说明,此项改革需要更高层级来协调推进。同时,也说明上次国发33号文件对有关部委的具体责任没有明确到位,以致改革进展缓慢。
大家都负责,就等于都不负责。所以,当前的当务之急是明确分工、倒排期限,抓好落实。
中国铁路总公司已经是企业了。国家铁路局仅仅是一个副部级单位,不能牵头铁路投融资体制全部改革。交通运输部因为主要负责公路及水路运输,对铁路业务也涉及不深,也不能全部牵头。
所以,应根据改革涉及的设立铁路建设基金、增发铁路债券、对铁路公益性运输补贴等具体内容,分别明确责任部门的责任,并使其倒排期限,落实具体责任人,切实使具体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严明责任、倒排期限,对不落实的严格问责,这样,就会使有关部委和铁总等企业真正动作起来,以务实的举措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各项举措落地,从而筹集充裕的资金,为高速推进中西部铁路建设提供及时有力的资金保障。(文/马永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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