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下午,咸阳市渭城区召开了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选举任命了26名人民陪审员。我公司沈兆忠、索丽娟两位同志名列其中。渭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聂文卫向初任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区政府、区检察院、区法院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人民陪审员是代表人民群众在人民法院参加合议庭审判活动的人员,是人民群众参加管理、行使审判权、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体现。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法院的审判活动,独立行使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表决权;同时,应当遵守法官履行职责的规定,维护司法公正。
两位同志的当选,既是渭城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具体实践,也必将对企业的法制工作产生积极的意义和重要的影响,促进企业不断提高依法治企的水平。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本站观点。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