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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诚可贵

2017-04-18 11:27:09来源:用户投稿作者:黄静

2017年3月26日下午,在南京南站21站台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即使过去半月有余,笔者仍然历历在目,相信大家也有和我一样的感受,生命是如此的脆弱。事情发生的原因当事人已逝,我们无法得知最确切的讯息,只能通过网上的各类新闻来知晓一二。

  事件发生后,南京警方调查后很快排除刑事案件可能,认为是一起“铁道交通事故”。南京站火车站党办祖涛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有关方面就此成立了调查组,事故调查报告尚未发布。

  事发次日,南京站(南京南站的上级单位)与其家人就善后问题进行沟通。站方认为,杨尧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发生负有全部责任。但站方从人道主义角度,可以补偿丧葬费等。补偿的上限是七万元,这已是“按江苏省的最高标准”,“尽我们最大的努力了”。

  当事人家人却提出,当事人的行为既然违法违规,“为什么没有人及时制止?”3月30日,当事人妹妹在微博上公开发声,质疑南京站方存在管理上的疏忽。“今天是我哥哥掉下去了,明天又会是谁呢?”但其言论并未得到网民们的支持。多数人认为错在当事人,有网友认为他换乘的目的是为了“逃票”,但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存在逃票行为。而且,现实生活中确有乘客因赶时间,又遇上无票时,持下一趟或次日车次的票上车的情况。

  这里笔者其实也是属于大多数网友的队伍,逝者固然可怜,可一个成年人还需要像对待三岁孩童一样处处制止指正吗?一个成年人不当的行为和言论也是要付出代价的。难道我用刀杀人,要怪刀的主人没有将刀收好?这种比喻虽然过于偏激,但所表达的意思都是,你一个成年人犯了错不能怪别人没有制止你。而且一旦开了这种先河,对社会会带来一种怎样的影响。

  “铁老大”已经一去不返了,现在的铁路已经私企化,越来越追求追求的是服务质量,我们不能用这种方式去促进服务的提高,你还能讹上高铁了?

  日前,当事人家人已经向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其代理律师告诉记者,法院已经受理,被告分别是上海铁路局和南京站。这里笔者坚定的支持铁路部门,逝者固然可怜,但不能用可怜赚取不应得的同情和帮助。

在这里笔者最想做的其实是提醒朋友们,外出一定要注意安全,合理安排好路程时间,切莫赶时赶路,不要因为几分钟,几米路,而丢了人生的几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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