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日前乘坐本局管内列车,遇到客运工作人员在推销新疆的蓝莓产品。据说是价廉物美的,而且确实是铁路工作人员在做这项工作。笔者有以下思想体会:

一、本局管内客运乘务工作的思路在转变,这是值得肯定的一面。以往,只有在内地运行的列车上能够看到推销小孩玩具的行为。之前,也曾遇到本局的列车工作人员在列车上售书报的行为。但是因为已经进入了电子产品时代,手机等信息电子产品已经进入寻常百姓手中,这项工作似乎没有得到旅客的认可。并且因为其中《西海都市报》在车下售价五角,在车上卖一块,售卖的情况并不好。报纸具有时效性,这趟车上卖不掉,到了返程的车上就更不好处理,实在卖不掉的只有列车员买单了。

二、列车上售卖的商品应当与本地特色相结合。本局列车穿行于青藏高原,也不是不能卖外地的产品。但是应当更好的与本地特产相结合,起到对青藏特色产品推介的作用。笔者发现,虽说本次列车上出售的是新疆的特产,但却是广东某个地方加工的,这不能不让人怀疑是贴牌的新疆特产。青藏的特色产品也很多,比如牛羊肉制品,循化的辣椒制品以及富有西藏本地特色的产品,比如低度的青稞酒等等。各位旅客都能发现地方厂商利用客车车厢所做的广告,和座椅套所做的广告,但是在车厢里实际上却见不到任何与广告有关的产品,起到的作用应当说是事倍功半的。

三、铁路列车上售卖的商品应当是保证质量的。前两年曾经见过在列车上售卖充电宝的,应该说是迎合了部分旅客手机充电的需求,应该是值得肯定的行为。但是,因为充电宝质量(充放电量不足)等问题,现在已经很少有旅客再在列车上购买相关产品了。铁路作为国有大型企业,“铁路”这两个字应该是能够作为一个金字招牌的。应当让人想起铁路列车上售卖的商品,都有一种质量产品响当当的感觉。如果提起铁路上售卖的产品,大家都不愿意多提及。那么列车上售卖商品的行为,只能说是一种短视的行为,还不如不做,对铁路整体的品牌效应都会起到削弱的作用。

四、应当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避免工作人员用一些低俗和自我贬低的的语言来对产品进行推介。产品价格中过大的随意性或定的过高,甚至用变化幅度很大的价格来进行这项工作,都会影响到铁路员工在旅客心目当中的形象,对于商品推介的效果产生较大的影响。

综上所述,在列车上售卖商品,做的好,肯定能够提高铁路企业的经营效益,对于推介当地土特产品的知名度,具有无可估量的作用。但如果不注重其中的细节,则会起到对铁路运输企业品牌的诋毁作用。如何将这项工作做好,让其发挥正面的作用,实在是一件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