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丢失会给旅客带来很大的麻烦,但这样的事情却不可能完全避免,为避免旅客损失,方便旅客购票出行,铁路部门进一步完善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旅客补票“新规”就将实施。这次新措施的出台,是铁路部门在原来推出检票进站前旅客丢失实名制火车票挂失补办的基础上,加强技术攻关,开发出的列车运行过程中实时查询旅客购票信息新功能。

新的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措施有以下几点变化,首先是在保持现行旅客检票进站前丢失实名制火车票的办理方式不变的基础上,将办理截止时间从车票票面发站停止检票前20分钟,调整为该趟列车停止售票前。此外,旅客丢失实名制火车票后,须提供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原车票乘车日期和购票地名称。经核验确有购票信息,且原票未被使用的,可在列车上、出站口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车站确认旅客身份、车票等信息无误后,旅客按原车票车次、席位、票价重新购买一张新车票。新车票发售后,原车票失效。旅客持新车票乘车时,应向列车工作人员声明。到站前,列车长确认该席位使用正常的,开具客运记录交旅客作为到站退票的凭证。旅客到站后24小时内,凭客运记录、新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退票窗口办理新车票退票手续。

为规范旅客实名制购票乘车秩序,在验票过程中,发现票、证、人不一致的情况后,按无票处理。旅客应凭证购票,妥善保管车票,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进站乘车,不要购买他人的车票,以免上当受骗,影响出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