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于1997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人名代表大会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环人民共和国实施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提现人民意志和社会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个人意志干预、阻碍或破坏。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治理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保证。
当代中国,依法治国有五大原则: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四,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五,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家治理和发展、企业管理、家庭和睦、个人荣辱兴衰,都需要制定并不断完善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服务与管理措施,以及个人为人处世的行为准则。制定这些规矩的依据是以人们向往美好与和平,结合个人、家庭、企业和国家利益相结合为基本准则。有了这些规矩的约束,久而久之形成习惯,用以推进社会和企业以及个人事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
在当下中国大力推行依法治国的浪潮中,人们对法律法规从认识到重视还需要一定的过程。所以普及法律的宣传与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依法治国,个人认为要从知法、学法、懂法做起。人人依法逐渐形成敬畏;人人依法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人人依法利于国家繁荣昌盛。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种基本保障。
依法治国。法律法规,企业管理等不仅仅是对个人、企业、和社会私利私欲的严格把控,同时还是维权自卫最佳利器。主张依法治国利于社会公正、安定有序,利于人与人诚信友爱,个人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这样一个人人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的秩序,人们就不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中也出现了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即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而在众多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去本身具有“硬性”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同时法律也要随着社会发展不断改进并加以完善,不能让某些法律漏洞引发社会乃至国家动荡。
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敬法,人人维法,人人用法,和谐社会才能实现。依法治国,依法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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