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纪委对同级班子成员的监督工作,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近日出台了纪委书记与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定期沟通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子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沟通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在每季度的第三个月进行,遇有重大事项可随时进行沟通。

定期沟通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纪委书记介绍近期中央、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党委和纪委有关反腐倡廉建设新要求、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动态;二是党委班子成员介绍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动态,重点介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共同商议对策;三是党委班子成员就近期个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方面的情况进行说明;四是纪委书记结合党委班子成员对有关情况的说明和日常工作中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党委班子成员提出相关建议;五是纪委书记与党委班子成员就推进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落实企业改革发展重大举措等事项交换意见;六是纪委书记和党委班子成员认为应当沟通的其他事项。

定期沟通制度的建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具体体现。通过定期沟通,促进党委班子成员充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增强廉洁从业意识,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汪文富、张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