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中铁武汉电气化局上海分公司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件》。会议由分公司党委书记张宏平主持。

会上,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行军对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传达学习。张宏平强调,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效果,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风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委书记张宏平就如何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好《准则》、《条例》作了具体要求。

一是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意义重大。要把两部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教育、党员学习规划,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积极投身到“学思践悟”中,学以致用,增强学习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是全面、正确理解《准则》和《条例》的基本要义,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公司党员要通过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两部党内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是进一步扎紧管党治党制度笼子的重要利器,要把学习两部党内法规与学习党章、学习其他党内法规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既向《准则》倡导的高标准看齐,加强廉洁自律,又不触碰《条例》划出的行为禁区。

三是注重抓好结合。注重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在开展学习中,积极开展讲党课,学党章等系列学习,提高党员廉政意识;注重与廉洁施工生产、市场营销相结合,在开展施工生产和市场营销过程中将《准则》贯穿其中,增强大型国有企业的责任意识,以质量信誉取胜,树立重品牌讲信用的企业形象;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抵制“四风”,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胡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