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在12306网站上发布公告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乘坐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自2015年8月25日起,凡被人民法院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及单位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均不能通过各种渠道购买上述席别车票。”也就是说从昨日起“老赖”们就不能通过各种渠道购买到软卧、G字头列车动车组以及其他动车组一等座车票。(8月26日 广州日报讯 )
国内欠人钱财却赖着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债务人(俗称“老赖”)广泛存在,这已经成为了当今经济社会的一种痼疾,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有效治理“老赖”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于2012年7月、11月和2013年1月三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开等情况进行通报,建立了网上的“老赖”黑名单系统。社会各界人士点击“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输入姓名就可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2014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人民法院与银行业执行合作签字仪式”。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等十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共同签订执行信息合作备忘录,鼓励各级法院和银行各分支机构推进网络查控机制建设,使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共同实施信用惩戒。
对于那些因为自然灾害、创业失败等客观原因造成的贷款逾期未还现象还情有可原,可以通过适当延长还贷时间予以体谅;而对于那些没有羞耻之心的恶意拖欠贷款者,则应毫不留情地追究其法律责任,还应通过媒体曝光、列入征信黑名单等方式,多途径联合惩处。只有在全社会形成“老赖”人人喊打的氛围,才能震慑恶意拖欠贷款者,才能够倒逼创业者恪守诚信之道,才能够有效减少贷款逾期不还的现象,从而使扶持创业的贷款政策能够发挥出更大效益。
有道是诚招万里客,信聚四方财。诚信乃是企业的立业之本,如果丧失了诚信,企业即便一时侥幸成功,也终将被万众唾弃。而这些企业及其创业者之所以敢如此肆无忌惮践踏社会诚信,关键还是失信成本太低,违约代价太小,形成不了有力震慑。只有不断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失信违约成本,不断完善相应的约束机制,并不断强化法律执行力度,才能使“老赖们”不敢违约,也不能违约,从而为诚信社会保驾护航。(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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