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前不久召开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工作会议,对做好今年铁路工作提出了“以创新发展为主线 主动适应新常态 努力开创铁路改革发展新局面”的新思路,特别是在创新发展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推进内部管理体制的创新,是推进铁路创新发展需要首先解决的重大课题。
企业的内部管理体制,决定着它的发展生机和经营活力。中国铁路总公司成立以来,围绕界定两级企业职能定位、规范两级企业的管理行为,在推进铁路企业内部管理体制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进展。实践证明,我国铁路两级法人和三级管理的现行体制,以及全路一张网、运输集中统一指挥的管理模式,为我国铁路的长远发展提供了体制保障,不断激发铁路企业奋勇向前的动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运输支持。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如何使总公司和铁路局两级企业法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好运输集中统一指挥和激发企业活力的关系,从而发挥好铁路企业的整体功能?为此,中国铁路总公司在2015年工作会议上,对在新常态下推动企业内部管理体制创新做出了具体部署,即从落实总公司和铁路局的职责定位入手,规范两级法人的管理行为,加快推进铁路内部管理体制创新。具体说来,这种内部管理体制的创新,主要体现在总公司发挥企业总部的职能和铁路局发挥生产经营型市场主体职能的两大方面。
一方面,中国铁路总公司作为管理型企业,发挥企业总部的职能,机关各部门要加快转变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工作职能,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制定标准、检查监督、指导帮助、考核评价上,不再直接干预铁路局的日常经营活动;要制定完善对铁路局的管理规范,加强对经营活动的过程监控,严格规范铁路局经营行为,把总公司该管的切实管起来,不该管的坚决放下去,促进铁路局依法合规走向市场。
另一方面,铁路局要定位在生产经营型市场主体上,在服从运输集中统一指挥的前提下,认真履行市场主体权责,放开手脚,用创新的思路和办法,大力开发市场,在市场竞争中实现发展壮大。这就需要各铁路局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和规范管理,按照行为规范、过程监控、结果考核的具体要求,依法经营,依规管理,修订完善各类管理职责、工作标准、工作流程、考核机制及制度办法,规范领导、决策、协调、指导、监督、落实、考核职能和行为,用制度管人、靠机制管事,促进责任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标准落实、奖惩落实。
苟日新,日日新。在全路创新发展的新征程上,铁路企业的内部管理创新,必将在新常态下书写浓墨重彩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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