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买了实名制的火车票,遗失后却还需另行购票。记者昨日从中消协了解到,按照新消法赋予的权利,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已针对“铁老大”的此项规定,率先提起了国内消费维权公益诉讼“第一案”。(新华网http://www.gx.xinhuanet.com/newscenter/2015-01/10/c_1113946241.htm) 近日,关于实名制火车票丢失被要求补票的报道铺天盖地。站在乘客的角度,作为消费者,自己的权利似乎没有受到保护。站在更高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答案是否一样呢?很多消费者认为,现在火车票全是凭有效身份证件购买的。因此,车票丢失后,铁路部门应该也有乘客的购票记录。重新购买全票显得多此一举,侵犯了乘客的权益。铁路部门的这种“旅客丢失车票,出站时就必须重新补票的规定就是霸王条款!”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对此,笔者特意询问了一些知情人士,得到的答复是,铁路规定购票记录不能作为出站的凭证。出站时,必须人证票一致,方可出站。在高铁车站,网上购买车票的旅客,车票如果没有取出,可以通过刷身份证进出车站。笔者还了解到,现在也存在一些“钻空子”的旅客,通过在网上购买火车票,然后把车票取出来给其他人在出站时使用,自己则通过短信和身份证进出站。而且无论是在铁路还是在地铁这些流量较大的公共交通当中,每天被动补票的旅客还是不在少数,所以企业建全这些制度、防止漏洞也是无可厚非的。对于实名制车票丢失,铁路部门也出台了相应的解决措施。旅客们可以通过办理相关的手续退票或者是补票,尽量弥补丢失车票的损失。由于实名制车票的规定,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同一时间同一车次同一地方只能购买一张实名制车票。如果旅客发现车票丢失后,可以在开车时间停止检票前20分钟,带着购买车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挂失补手续。到站后,凭列车上开的客运记录和挂失补车票可以去车站售票窗口办理挂失补车票退票手续。从这里可以看出,虽然多了一些让人觉得麻烦的手续,但铁路部门对于丢票补票退票的规定还是比较人性化的,最大的保障了乘客的利益。因此,笔者认为旅客丢失车票后,应该速去办理挂失补或补全票。在此提醒各位旅客,最好还是看紧自己的实名制火车票,毕竟上面有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免丢失后被不法分子利用、也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春意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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