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月11日电(记者屈凌燕)针对“强制实名制购票乘车后遗失车票的消费者另行购票”,浙江省消保委2014年12月30日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交诉状,请求判令上海铁路局立即停止该行为,并获得中国消费者协会支持。但目前已超过7天受理期限,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至今未出具是否受理的答复。
浙江省消保委状告铁路超过7天受理期限没有答复,这说明了什么,对于一个这样大的群体关注的事件,法院居然没有给予答复,可见,最大的可能是起诉条件不符合。对于这样的定论,在公众面前似乎是不平等,然而,就是在貌似的不平等中,我们隐约感到的是大众的思维被左右,理性是事实被掩盖。
再来看这个简单的事实,实名制购买车票后遗失需另行购票的最终结果是,旅客还是照样可以乘车,照样可以得到另行购票的钱,也就是说,旅客因自身原因遗失的车票行为并没有受到实质伤害,只是需履行铁路内部规定的一些手续,基于旅客遗失车票后产生的两种事实,笔者认为,浙江消保委投诉上海铁路局是遗失车票旅客最终没有受到伤害而变的毫无意义。
旅客的利益不容侵犯,在顾客就是上帝的服务理念已熟烂于心的今天,没有那个企业会置旅客利益之不顾,况且像铁路这样的大型国企。如果说遗失了车票,车也坐不上,钱也找不回的话,那你可以投诉铁路,而这本身的责任之初还是不在他人,那又有什么理由再去告人呢?总不至于,你丢失了车票,把责任全部转嫁给铁路,这种有失公允的做法是到哪也说不过去的最朴素的道理。
如今铁路发展日新月异,而铁路在国民经济中的担当也是不言而喻的,可以说,中国铁路自新中国诞生至今,始终承担着中国经济发展的重任,这是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所决定的,地大人多,铁路交通承载的是十几亿人发展的分量。这几年,中国铁路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这是我国综合实力的体现,更是中国铁路在发展过程中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大家关心着铁路,人们热爱着铁路,记得高铁线路开通的每一刻,多少人拍照纪念,多少人在第一次坐上中国的高铁动车组而内心激动不已,民众的这种心情可以理解,因为,人们从中国铁路身上看到希望,享受到了中国经济发展带给人们的实惠。
铁路发展之路还在继续,这也势必会遇到一些问题,有问题不怕,怕就怕部分人因对铁路高度“关注”形成的期望值过高而造成的人为困难,而这样的困难最难克服,在我国经济发展前进的今天,谁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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