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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武汉电气化局广州分公司签订2016年集体合同

2016-03-25 13:34:27来源:用户投稿作者:杨美林

本报广州讯:3月23至24日,中铁武汉电气化局广州分公司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在广州隆重召开。分公司党委书记何明全、总经理吴楠,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何旭辉,总工程师陈武、总会计师朱建明,副总经理杨社安、徐永禄出席大会;安全总监、副三总师及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各工程公司、直管项目部主要党政领导及职工代表一共53人参加了会议。

在职代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在与会50多名职工代表的见证下,中铁武汉电气化局广州分公司工会方首席代表、分公司工会主席何旭辉代表全体员工,与中铁武汉电气化局广州分公司公司方首席代表、分公司总经理吴楠庄重签订了《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2016年度集体合同》。

以集团公司的合同精神为指导,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推行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合同》是企业规范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是企业人本管理、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的重要体现,对员工的权益的有利保障。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广州分公司集体合同的成功签订,对推进企业劳动关系构建、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

公司工会方代表与公司方代表签订《2016年集体合同》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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