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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十八局集团“依法治企”为发展保驾护航

2016-01-17 15:20:42来源:用户投稿作者:事

(伍振  陈水军 摄影报道)中铁十八局集团积极贯彻“依法治企”方针,强力落实股份公司法制工作目标,不断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推进法制工作,日前,该集团荣获“第四届全国交通企(事)业法治先进单位”,这在股份公司系统是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新常态下,如何“依法治企”、如何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已成为许多企业面临的重大课题。近年来,中铁十八局集团努力完善法律工作体系,出台《建设法治企业行为准则》,不仅限于充当“救火队”,而是对准“风险点”,织密“法治网”,筑牢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防火墙”。“‘依法治企’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只有做到‘建班子讲规矩,带队伍守规矩,抓管理严规矩,谋发展依规矩’才能为企业‘保驾护航’。”这是该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彭仕国,党委书记宋占波的共识。

为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该集团全力布控,以经济合同、规章制度、重要决策及授权委托书法律“四项审核”工作为抓手,规范各项管理。集团公司制定下发了《合同管理办法》,并统一规范合同编码规则,对于新上场项目,从上场初期就规范合同管理,防范合同法律风险。另外每年例行组织开展年度经济合同专项检查,集团还全面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开展合同签订流程图上墙制度,集团公司所属11个子公司都将经济合同、规章制度、重要决策、授权委托纳入法律审核范围。集团还制定下发了《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自2013年以来,法律纠纷案件的发案数量和涉案金额呈逐年递减趋势,经济纠纷案件得到了有效控制。

建立健全总法律顾问制度是开展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关键环节。2011年3月,集团设立了总法律顾问,并将总法律顾问制度纳入集团公司章程。目前,11个子公司总法律顾问设置率100%。集团公司及各单位总法律顾问直接向主管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参与总经理办公会等重要决策会议,有效地防范了法律风险。

为完善法律工作体系,集团公司和11个子公司全部设立了法律事务机构,全集团共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44人,法律顾问队伍数量在股份公司系统居于前列。共设立418名项目法律联络员,并在286个项目设立了项目总法律顾问,每年组织召开年度法律工作会议,创办了《法制工作简报》,每季度发行一期,目前已发布8期,为开展法制工作交流搭建了平台。

集团还通过成立推进企业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人员集中学法、按月发行《普法专刊》、开展法制工作绩效考核、开展“12.4”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学习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及企业员工法律知识培训等活动,极大的提升了企业的依法治企能力。

中铁十八局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马秀之介绍,该集团近年来“依法治企”成效明显:集团先后荣获“天津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股份公司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天津市普法工作先进集体”、“中国铁建2011-2015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中铁十八局集团公司荣获的“第四届全国交通企(事)业法治先进单位”荣誉证书(陈水军 摄).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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