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女子王某私自携带美沙酮500余克外出打工,本想在毒瘾发作时代替毒品吸食用,不想刚上了火车就被查获。归案后,她始终辩称携带美沙酮外出是为了戒毒自吸,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经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王某于2015年12月22日以犯运输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万元。
现年43岁的王某,是青海省西宁市人,系吸毒人员,2013年曾因吸食海洛因被行政拘留。王某认识贵州籍男友岳某后,准备与其一起到浙江丽水打工。考虑到外出打工万一毒瘾发作无法自控的问题,王某想方设法弄到了约500毫升美沙酮,并装进饮料瓶中随身携带。她于2015年9月22日与男友岳某一起从贵阳乘车前往浙江丽水打工,没想到列车从贵定站开出不久就被乘警当场查获。 陈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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