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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以服务为由破坏市场本身的规则

2015-03-10 23:18:03来源:用户投稿作者:唐烨

近日,朋友圈热传一段视频:一位买二等座车票坐一等座的“嚣张哥”PK“高铁姐”,明知故犯,凶恶不讲理,遭到众人的鄙视。这并非个案,类似的事情并不少见,比如还有人坐公车不投币,被发现之后还出手打人。

作为消费者,“花钱买服务”并没错,但想用一块钱从广州坐车到长沙,就明显有些不切实际。可在日常消费过程中,总有部分人觉得,我消费了,就有享受服务的权利,却并未考虑自身权利是否越界。这样的结果,无疑将会破坏了市场平等交易的原则。

在生活中有很多人都经历过买卖纠纷。例如商家出售的劣质产品,是对我们消费权益的侵害,我们便应该维权。同等拿着二等座车票坐一等座时,是对铁路部门收入权益的侵害,铁路也应有权要求进行补票。但是假如以“我是旅客,你是服务人员”态度对着服务人员大吼,并不尊重乘车规定,实则是在给其他旅客抹黑,将个人的问题无限放大,给消费者贴上一个不讲理的标签。

消费者合理的自身权益是受到保护的,并无异议,但别仗着“我是用钱买服务”的态度去要求提供超出服务范围的“特殊”服务,怎能有“理”说得清?提供服务与享受服务本应是对等的,一旦出现不平衡,交易就会出现纠纷,“嚣张哥”就是消费方不合理要求享受权利典型的案例。持二等座车票越级乘坐一等座,其中就出现单方面违反运输合同规定,形成“违约”,当然不能享受他想要享有的权利。“无票”乘车,没有了买卖公平中的“买”,“卖”的权利便无从谈起。

享受服务与提供服务的过程,是人与人沟通的一个过程,它能让对方明白彼此的需求,从而共同完成买卖交易。它经常出现在我们生活中,它讲理,遵循规则,不胡扯、不进行人身伤害。当我们在要求服务时,能否想一想,我们越界了吗?这样一来,大家的交流就会变得更顺畅。(唐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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