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四川渠县一村民贪图出行方便,擅自将铁路护网拆卸形成便道,被铁路民警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央广网)

 护网,顾名思义,就是防护用的围栏,防护的是什么?当然是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可是,总有人扁扁要去拆卸这一道生命的屏障,给自身安全和铁路运输生产带来了极大的事故隐患,也影响了列车的运行安全。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月22日8时许,渠县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在巡线途中,发现一名男子正徒手拆卸铁路护网,民警随即上前阻止。经调查,该男子姓汤,家住渠县兰家河铁路大桥附近,为图上班方便,少步行一段路程,汤某私自将铁路沿线的护网拆卸,试图将其作为每天横跨铁路的通道,被巡线到此的民警当场抓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渠县火车站派出所依法对汤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据了解,兰家河铁路大桥区段长期有村民生产、生活需要横跨铁路,为方便附近居民通行,铁路部门及地方政府在附近修建了地下便道,并于2014年12月在大桥一端修建起了人形天桥。但自便道修建以来,通过便道穿越铁路的村民少之又少,铁路护网多次被村民刻意人为损坏,铁路部门长期派专人多次修补维护,但往往时隔不久就被村民再次损毁拆卸。

 

 笔者认为之所以频发这种现象, 主要原因是法制观念淡薄。铁路法明文规定:不得在铁路封锁范围内,进行穿越走动,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损毁铁路护栏。但是拆卸护网、穿越铁轨的人,心里根本就没有法制这条底线。其次是心存侥幸。像这种拆卸护网后穿越铁轨的行为似乎成了一种习惯,当成了家门口的捷径。 上一次过去少走不少冤枉路,也没出什么事,这次继续吧,应该没什么事。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是谁触犯的法律、触犯了制度规定,都应该按照制度规定给予相应的惩罚。相信,此次的处罚会给当事人一个深深的教训,为自己的无知买单,更关键是对附近村民有着警示的作用,认识到此举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铁路是国家的交通大动脉,是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铁路护网更是安全运输的保障; 而遵章守法更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职责,所以,万不要为了图方便而拆卸铁路护网,危及行车安全。最后,笔者希望附近村民能在遵章守法的基础上,参与到爱路护路的工作中来,给铁道线拉起安全、牢固的“防护网”。 (刘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