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雷闯与铁路部门较上了劲―――“广深铁路公司收了座位的钱,却没有提供座位,明显不合理,也不公平。”他和朋友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前往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并获当场立案,“雷闯状告铁路”案件将于2月中旬开庭。

牛顿第三定律告诉我们,有作用力就有反作用力,这条铁律,放在网络上也成立。在网络发展如此迅猛的今天,标新立异的舆论就像穿新衣的皇帝一般,他们的任何细节和瑕疵都在观众的关注和审视之下被无限放大,雷闯的这一行为瞬间博得了大众的眼球,部分网友认为,雷闯闯的有道理,站座票价差的存在,正如雷闯所言是不合理的。也有一些网友认为,结合雷闯个人种种“雷人”之举,此番将铁路告上法庭有炒作之嫌。笔者想从三个方面谈谈自己的想法。

首先,从市场经济方面分析,以春运来为例,在这个时间段里铁总所能提供的运力是个固定值。这个值固定,对于需方来说就是买票人之间的竞争问题了。假定运力固定,需求量也固定,购票的总代价也就固定了,不论票面价格有多低,购票要付出的代价都不会减少,会变的是达成购票交易的交易费用,市场化的定价是交易费用最小的一种。实名制加上低票价,在火车站排队也好,在12306刷屏也好,都是时间上不可逆转的代价,降价更会导致更多的交易环节(比如说黄牛党、刷票网站),有更多的交易费用,使总体的代价不降反升。供方不论垄断还是竞争都应该考虑收益的最大化,如果减少供给量可以挣更多的钱,他们就会减少供给,是不是区分站票和坐票,也是要看自己能否挣更多。

其次,火车票价格主要是根据其位移距离长度决定的,坐席环境仅是构成票价的一部分;而站票仅作为临时补救措施,并没有纳入正式的铁路票制中。从人的心里上分析,别人坐着自己站着确实容易心里不平衡,但若在乘车人不多的时候,即使买到站票也能在途中找到座位,甚至可以一个人占三个人的座位,躺在座椅上(这种现象我们在乘车时经常看到),那么对于这种情况是不是需要补交另外两个座位的票钱呢?倘若,持站票乘车,有空位,且不管不顾的坐了,也没有铁路人员上前阻止,此举是否会导致大量的旅客放着原本的座位票不买,反而去买站票呢?用买半价票坐全价的车,何乐不为?

最后,大家都忽略铁路的公益性成本,铁路十八年未涨票价,想必这点应该是众所周知吧。为何?铁路长期以来,在客运方面可以说是长期的以公益性的运输为主的行业。不知闯哥可曾考虑过,惠及于民的铁总如今也是一家企业,他的运营一样需要成本,设备维修、人员工资,建设成本,样样也是要用白花花的银子才能换得。在让我们想一想,如果一旦“半价车票”这个概念成了,那么同样性质的公交站票、地铁站票是否都要半价了?

笔者认为,雷闯看似带着天使的光环,但未经思考慎密,盲目下结论,属于典型的“愤青”行为,众说纷纭之中,我们应该保持一份清醒的思考。(文/周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