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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电子客票费、退票费报销凭证领取期限延长

2021-12-18 23:26:51来源:用户投稿作者:王龙

乘车日期180日(含)以内旅客如需报销凭证,应在开车前或乘车日期之日起180日内(含当日),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全国任一联网车站)售票窗口、自助售取票机换取报销凭证。办理铁路电子客票改签后,可重新打印报销凭证。身份证件无法识读的,请提供订单号码(E+9位数字),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

旅客在12306官网办理退票后,如果需要退票费报销凭证的,可在办理之日起180日以内(含当日)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全国任一联网车站)退票窗口办理。

超过乘车日期180日(不含)不再办理。

报销凭证换取期限延长,意味着在乘车之日起半年内,旅客都可以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报销凭证。

去年,电子客票在全国普速铁路推广实施,彻底告别纸质火车票。旅客只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实现“一证通行”,实名制核验、检票、验票更加便捷,而且能够有效防范丢失车票、购买假票等风险。部分老年人、未成年人及不习惯使用互联网购票的旅客,依然可通过人工窗口、代售点等传统方式购票,购票流程和购票证件均没有变化。

报销凭证专门用于报销使用,票面注有“仅供报销使用”字样。

行程信息提示:仅作为旅客购票的信息提示,不作为乘车凭证和报销凭证使用,旅客购买电子客票后可直接凭购票证件进站乘车。

获取方式:

(1)可通过网站自行打印或下载“行程信息提示”;

(2)可到实施电子客票的车站窗口或自助售取票机打影行程信息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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