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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握“法律武器”斩断咸猪手的“歪念头”

2019-10-18 22:46:55来源:用户投稿作者:马显

10月15日上午,上海公交“咸猪手”第一案开庭,在地铁上连续对女性乘客伸出黑手的被告人王某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罪名是强制猥亵。(法制日报10月17日)

全国首例“咸猪手”入刑案件宣布,当事人王某某判处6个月的有期徒刑。对于公共领域交通来说,“咸猪手”案件的处罚是中国法治社会的一大进步,用锋利的“法律武器”斩断咸猪手的“歪念头”,用法律武器为广大女性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一直以来,“咸猪手”都是女性的噩梦,但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和自身安全的考虑,以及一些女性内心胆怯,使得“咸猪手们”屡屡得手,并未受到相应的惩罚。即便是部分彪悍女性当场发飙,苦于证据难寻。因此,虽然公众对于这类行为深恶痛绝,想要真正的斩断这类情况,亟需法律武器。上海公交首例“咸猪手”判刑,为文明出行敲响了警钟,为广大女性安全出行披上一件法律外衣。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公共场所犯以上罪行的,划为加重情节。据悉,公诉机关对王某某在公交上犯罪情节的具体描述,以强制猥亵罪判处6个月的有期徒刑,完全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类似的案件不止在公交上发生,只要是人多拥挤的地方,都是“咸猪手”作恶的海洋。以火车为例,当女性在列车上,遇到不法侵害时,当事人要勇敢地站出来,积极找铁路公安寻求帮助,及时制止不法分子;作为“旁观者”旅客也不应熟视无睹,不能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及时伸出援手;作为铁路公安,此次“咸猪手“入刑为铁路部门铁腕执法树立了司法标杆,真正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只有我们多方共同努力,还公共交通领域一片风清气正。

此例判决“咸猪手”案例,体现出司法机关惩治公共领域性骚扰时间的决心,同时,也给这种丑恶行径立下了司法标杆。任何苟且之事都应得到应有的处罚。用锋利的法律武器警示所有不怀好意者,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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