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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短乘长”:“捡漏”的背后是对规则的漠视

2019-07-25 22:30:04来源:用户投稿作者:张玉妍

22日,记者从南京铁路公安处镇江站派出所获悉,该所近日接连查获多起“买短乘长”恶意逃票案件,其中嫌疑人田某自2018年3月起共计逃票164次,涉案金额高达1.2万余元。目前,田某因涉嫌诈骗,已被依法刑事拘留。(7月24日 人民网)

近期“买短乘长”成为新闻热点高频词,田某“省下1.2万余元,被抓后不仅罚了款,还被刑事拘留,可谓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铁路发售区间车票是为了满足部分旅客短途出行需求,乘客到站前,可以通过补交票价和手续费继续乘车,本是一个惠民政策,却被“有心人”钻了空子,田某到站后不下车,继续强占座位,堂而皇之地偷逃车票。

近期“买短乘长”逐渐成为新闻热点词汇,山东青岛铁路警方打掉一个诈骗6人团伙,该团伙半年内累计逃票高达559次。一张车票便是旅客与运输企业签订的合同,铁路为旅客提供方便快捷,旅客也应遵守规则。为了避免出现更多明知故犯的效仿者,铁路警方采取一系列手段进行“敲打”,轻者被罚款、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情节恶劣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明道德以固本,重修养以强魂。”首先旅客要增强自律意识,遵守法律规则,将违法犯罪消灭在“萌芽”中。其次加强国民道德素质教育需要全社会携手行动,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媒介,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进厂、进社区。教而不行时,作为铁路警方,该出手时就出手。对于违反公共安全行为,公安部门不仅要处罚,而且还要扩大失信处罚范围,纳入征信系统,让其买不了车票,坐不上飞机、火车,贷不了款,再通报其所在单位进行教育,作为反面教材以儆效尤。同时,作为旅客也要提高安全意识,不能“打碎牙往肚子里咽”,要勇敢地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目睹不法行为时,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要积极地加入维权阵营,让违规者如过街老鼠,闻风丧胆,无立足之地。

闹剧频繁上演,归根结底还是违法者不自律,对规则缺少敬畏之心,视公共安全如儿戏。如果人人心里“有杆秤”,自觉遵守规则,和谐社会还会出现不和谐之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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