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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老”不是随意逾矩的“挡箭牌”

2019-04-23 15:32:41来源:用户投稿作者:王奕然

4月20日,湖南长沙高铁南站一老人因逃票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挥拳击打铁路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被打后还击,将老人打倒在地。22日,长沙高铁南站表示,当事双方已在派出所民警协调下达成和解,老人补了车票。(东方网4月22日)

“尊老”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从古至今一直被人们推崇。但“尊老”这一传统美德不应成为一些老人任性妄为,肆意违规的“挡箭牌”。

从情感上讲,老人年老体衰,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应该受到优待。从德勋上讲,因为老人一生的贡献,为后人前行铺路架桥,基于“吃水不忘挖井人”的道理,应该受到优待。可有些老人却把这些优待,当作可以无理取闹的资本,不检点,不自爱,企图摆脱社会法规与公共秩序的约束,逞一己私欲,从而变成了“为老不尊”的一类人。

近年来,老人的新闻屡见不鲜,大多数都是负面报道:公交车上的“抢座”以及强行要求让座;超市购物结账排队时插队加塞;摔倒后反而讹诈好心帮助的年轻人;高铁站逃票被抓反而暴起伤人。让人不禁深思:究竟是老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

孔子说:“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所谓的“不逾矩”,就是说人到了古稀之年,社会规则都已被内化,具有很高的品德修养和宽大胸怀,待人接物多慈善和蔼。归根结底,在公共场合缺乏文明意识,好勇斗狠,蛮不讲理,自私自利的意识恶性膨胀,主要还是由于对他人要求严苛,却降低了对自己的严格标准。

欲人爱己先自爱,欲人尊己先自尊。如果哪位老年人不知道这些,而将“老”当作可以率性而为的资本,随意破坏社会秩序,侵犯他人权利,如此“老而不尊”、“倚老卖丑”,很可能招致“晚节不保”。

在关怀老人的同时,铁路部门应加强违规成本及处罚力度,不能忽视通过法律手段对老者进行法治教育;在社会尊老爱老的同时,也要使老者自尊自重,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公共出行环境。

王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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