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后果自负”成为列车禁烟的“铁规矩”
14日21:37,有乘客在朋友圈爆料称,由济南站始发至青岛北站的G1857次列车因故一度停运。事发时列车已经开到了胶州附近,G1857次原定应21:43到达青岛北站,但他到站下车已是21:59,途中因此误时约十几分钟。目前这名吸烟肇事的乘客已由该局随车乘警作进一步处理。(新时报)
一趟高铁短则十几分钟,长则数个小时,对有“烟瘾”的乘客来说,不抽烟确实会造成身体上的不适应。但是高铁车厢内不间断的文字提示和滚动播放的语音提醒都告知乘客,高铁是全程禁烟的。在高铁上吸烟的“任性”行为,只能明知故犯,漠视了法律存在的表现。
近日来,全国安全形势严峻,凉山大火、响水爆炸、密云大火等惨痛事故再次给公共安全敲响警钟,对于经常乘动车出行的乘客来说,更应深刻反思、从中汲取教训。众所周知,动车是高速运行的全封闭车厢,即使是一个烟头、一点火星都会在强风力的助燃下瞬间将列车变成“火龙”,后果不堪想象。另外,每节车厢的诸多角落都安装了烟感探测器,一旦触发报警后会引发列车紧急制动,不仅影响了本趟次列车,还有可能危及后续列车的运行安全。因此,动车上吸烟危害的不仅仅是其他旅客的健康和乘车环境的“小事”,更是危害公共安全、亵渎他人生命的法律问题。
2018年5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指出,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等情况,对上述行为责任人180天内被限制乘坐火车。
制度能不能发挥效果,其决定因素在于能不能锲而不舍地执行。如果上述规定只是在实施之初执法比较严格,过了一段时间却再也见不到执法者的身影,那么高铁禁烟也不过是“纸上风景”。这就需要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将规定真正落到实处,让相应的惩戒和约束机制真正产生威慑力,从而让“老烟枪”在吸烟之前不得不考虑一下后果,放弃吸烟念头。若因吸烟被铁路运输企业限制购买车票,只能是后果自负了。(尹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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