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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约束须加强,莫让陋习想当然

2018-11-02 00:46:39来源:用户投稿作者:靳羽

10月27日,北京开往哈尔滨西的D101列车上,一女性旅客未购买一等座车票,却试图强行霸占一等座座位。她还怒气冲冲地质问列车长:“后面空座可以坐,前面的就不可以坐,谁规定的?”她认为既然二等座站票与坐票一个价,二等座票不能坐一等座空位就不合理。(10月31日 新京报网)

这一事件不禁让笔者联想起了前段时间发生的一系列高铁霸座事件,相关报道才刚刚停歇,这不,又爆出“女乘客违规占座还向列车长索要‘明文规定’”,不同的是,这次旅客不再是一动不动,而是追着列车长索要规章制度,想想甚是滑稽。

乘车过程中旅客应当“遵守国家法令和铁路运输规章制度,听从铁路车站、列车工作人员的引导”这项基本义务。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车票即为承运人与旅客签订的运输合同,所以自车票售出时起合同成立,自检票时起合同生效。而车票是供需双方在商定好的情况下建立的,旅客已知晓购买本次列车的是二等座席位或无座席位,就不能去一等座车厢乘坐,因为等级不同,服务不同,舒适度不同,价格方面自然有所差异,这就是为什么即使一等座席位有空余也不允许持二等座或站票的旅客乘坐,但这不代表铁路没有一点人情味,如果旅客感到身体不适或同意补差价,工作人员也不会责令旅客离开。

高铁在一次次提速,然而文明却似乎难以望其项背。就目前而言,中国高铁已然是名副其实的世界高铁大国,但不少人的素质仍止步不前。在旅行过程中如果有任何异议,旅客可以有质问的权利,但质问不代表耍泼赖皮、无理取闹,这些连小孩子都懂得的陋习在成年人心中怎么就成了理所应当呢?实在是不应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处罚,必要时将纳入征信系统,列入黑名单,这对涉事旅客将是十分惨痛的代价。

社会在进步,文明需跟上。俗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和谐的出行环境离不开每一位乘客的友好行为,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传递着文明的信息。高铁带给我们温馨舒适便利的同时,绝不能因为各种原因成为某些人随意泄愤的场所,希望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震慑作用,让涉事人员吃一堑长一智,不断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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