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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霸座”不能“作罢”

2018-08-28 15:13:59来源:用户投稿作者:评论员刘兴韬

8月21日,一段“女乘客在G334次列车上遇座霸”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当事人“座霸男”的个人信息被曝光,多家单位受到牵连,随即作出澄清。24日下午,济南铁路公布对G334次列车乘客“霸座”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8月24日来源:人民网)

近年来,高铁霸座、女子高铁扒门、高铁上吃泡面、高铁抽烟等不文明乘车行为层出不穷。纵观该起事故,笔者认为值得引起铁路部门的高度重视。据悉,8月21日上午,在从济南站开往北京南站的G334次列车上,一名男性乘客霸占着另一名女乘客的靠窗座位,不愿坐回自己的座位。当事女乘客叫来列车长后,该男乘客自称“站不起来”。列车长问其是否身体不舒服或者喝了酒,对方回答:“没喝酒。”列车长问:“没喝酒为什么站不起来?”对方称:“不知道。”并表示到站下车也站不起来,需要乘务员帮助找轮椅。他拒绝坐回自己的座位,并称让女乘客要么站着,要么坐他的座位,要么去餐车。劝说无果后,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务车厢的座位,直到终点。关于铁路运输秩序问题,一直备受广大群众的关注。铁路部门不妨借此契机,建立综合的保障体系,完善现场处罚和社会信用制度。

此次事件后,济南铁路公安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一款三项之规定,给予该男性旅客治安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铁路客运部门依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其信息,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这是铁路部门对民心民意的尊重,也彰显了力促文明出行的决心。

除了上述通过法律途径限制约束此类无赖行径,我们应当通过网络等平台构建一个约定俗成的社会公共道德体系。通过这个社会道德体系约定人民在公共场所应保持哪些社会道德,并且利用这一体系约束这些不要脸者。如果还有像占座男子一样蛮横无赖之徒,我们应该通过网络社交媒体让其丑陋行径曝光在广大人民群众的面前,使他们如过街老鼠一般人人喊打,让他们在社会中寸步难行,杜绝这种依靠写满了流气痞气的嘴脸走南闯北的现象。

铁路是我国经济的大动脉,高铁更是大部分人民出行的首要选择,我国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专门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法律和安全保护措施。但是,纵观这几年违法行为的发生和处理结果的轻量化,间接助长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为更多的违法事件埋下了隐患。自铁路改革以来,铁路将服务质量摆在了更高位置,秉着“人民铁路为人民”的宗旨,对旅客有求必应,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这无可厚非,也值得提倡,保护旅客合法权益是铁路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但与此同时,铁路部门也应坚守法律底线,敢于同违法旅客作斗争。坚决惩处不法乘车行为,不仅保护了更多旅客的合法权益,而且可以为广大旅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不文明行为束手无策,等同于道德文明的自我后退,针对此类不文明乘车的现象,铁路部门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肃正不良风气,以儆效尤。当然,文明的风尚需要社会共同的努力与守护。源静则流清,本固则丰茂;内修则外理,形端则影直。根植于每个人内心的修养都值得被尊重,它无关学历的高低,助力着文明社会的发展,将文明之光照耀至社会的每个角落!(评论员刘兴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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