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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祈福让美景安全共存

2018-01-03 11:22:07来源:用户投稿作者:范炜

《湖北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根据办法以及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对毁坏铁路设施设备、防护设施,危害铁路通信、信号设施安全、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危害铁路安全等4类26种违法行为予以处罚。(1月1日 环球网)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新施行的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禁止在铁路线路两侧5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飞行器等低空漂浮物体,如若违法是可以对单位处于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无论是放风筝还是放孔明灯,都是我国的一项传统民俗活动,是老祖宗遗留下来的,作为后人,我们本该是大力弘扬的,但所有的这些都应该有一个前提—“安全”。有人会问一个小小的风筝或是一个小小的孔明灯能带来危险吗?事实上近年来确实发生了孔明灯逼停动车的报道,也有在宜万铁路周围放风筝而险酿灾祸的。这些漂浮到空中本该是美丽象征的东西,当所处的地方不合适时就变成了一枚枚定时炸弹。

当人们升起孔明灯时,并不知道他会飘向何方,更不知道会降落在哪里,然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旦孔明灯降落在了易燃物上,如柴草中、接触网上……后果不堪设想。想想如今高铁增多,速度提升,在行驶中如果和风筝、孔明灯或其它飞行物相撞不仅仅是影响视线那么简单了,况且我们常常可以看到铁路线上有着密集的接触网为列车输送动力,这些接触网都是有25KV的电压,一旦遭到漂浮物接触会自动跳闸,给铁路运输安全带来危险,特别是对于放风筝的人来说,对自身安全也造成了危险。

现如今湖北省推出的新规对这些情况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和相应处罚,但笔者认为处罚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让大家明确铁路安全的重要性,杜绝在铁路周边升放漂浮物的危险行为,让承载着千万人的列车安全畅通的行驶在神州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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