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12时30分许,成都铁路局K424次列车在南昌火车站开车后,列车员梁某在8号软卧车厢发现旅客李某未持有软卧车票,而持有10号硬座车票,遂按照铁路部门有关规定,劝说其返回硬座车厢。在此过程中,李某使用玻璃杯砸向梁某,造成梁某头部受伤。接到报警后,列车乘警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5月4日 华龙网)
拿着低座次的票越级乘车本应有羞愧之心,可李某却拿着玻璃杯将列车员头部砸伤,着实令人震惊。此行为不仅影响恶劣,还触犯了法律。笔者不禁要问,旅客虽为“上帝”,但谁又给了你随意伤人的“龙威虎胆”?
公共场所伤人事件已不是个例,但为何威胁乘务员,殴打客运人员的事件屡屡发生?一方面,一些乘客认为花了钱买车票就可以在火车上无法无天,因为“旅客是上帝”给了他们胡作非为的“挡箭牌”,这种错位的优越感,使得他们对待乘务人员时态度极度的不尊重,谩骂乘务员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另一方面,出门在外的不安全感更加充斥了部分旅客暴躁的戾气,这种“戾气”可以形象的比喻为暴躁的“孩子气”。他们习惯在公共场合挑服务行业的各种毛病,稍有不顺心就谩骂、指责。当工作人员出面进行劝告阻止时,部分人便“恼羞成怒”,甚至拳脚相加。岂不知这些行为不仅是幼稚的表现,更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共安全。成年人做出这些行为时,也触犯了法律,更逃不过法律的惩罚。
“列车伤人”事件足够为我们敲响安全的警钟。在整个铁路客运服务过程中,铁路部门不仅要保证旅客的出行安全,更要保护客运员列车员的生命安全。今天是玻璃杯,后天就不排除有“漏网”的水果刀。公安机关也应出台在车站和列车上防暴力事件的措施,防患于未然,让铁路职工安心工作,安全上岗。
笔者认为,“解铃还须系铃人”,消除部分旅客出行时的“戾气”还需从自身反剩出门在外,理解为先。倘若被伤害的人是自己的亲戚朋友而不是铁路职工,我们还能以“上帝的名义”去“审判”他们吗?
建设文明和谐的社会需要每个人从自身做起,抵制暴力恶行需群众共同努力。莫让错位的优越感冲昏了头脑,也莫让“上帝思维”衍生出社会的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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