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16时许,延安火车站派出所民警赵仕杰接到D5088次乘警电话报称:有人在动车11号车厢和12号车厢连接处的卫生间内吸烟,引发报警造成动车减速四分钟。(铁路网)

  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动车上不能吸烟,并且通过列车广播和新闻媒体进行了大量宣传。高铁、动车上禁止吸烟,就如偷盗是犯罪一样早已成为常识。然而在高铁、动车上吸烟比起偷盗的危害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由于动车行驶时速可达200公里(高速动车达300公里),车厢又是是全封闭的,并且车内一些设施为可燃物,一旦发生火灾,蔓延速度将相当快,后果不堪设想。所以车厢内坚决杜绝一切火种是本着对广大旅客的生命安全负责。为了及早发现处理防范于未然,列车上面安装了烟雾警报器,如有有一定浓度的烟雾出现,烟雾警报器就会启动,列车也会自动紧急停车。

   吸烟是高铁、动车上可能发生火灾的最大隐患,铁路部门对在高铁、动车上出现的吸烟者那也是绝对的零忍让。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旅客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且在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之日起,全路客票系统(含售票窗口、12306网站、手机客户端和自动售票机),暂停发售全国各次动车组车票。旅客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在任一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签订协议书后,方可购买动车组列车车票,普速旅客列车票不限制购买。此外,如在签订协议书后,再次违法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的旅客,将停止对其乘坐全国各次动车组列车的服务。

  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保障旅客的生命安全。切莫让一时的烟瘾埋没良知而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