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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火打劫的抢票软件贻害无穷

2017-01-11 12:49:57来源:用户投稿作者:程令强

昨天,钱报记者在“去哪儿旅行”、“携程旅行”、“艺龙旅行”三个网站的APP上尝试了一次购买车票。发车时间为1月25日,从杭州东-厦门北的D379次列车,二等座票价为281.5元,发车时间是早上08:13,目前,这趟车子的所有车票在12306官网已经全部售完。(1月11日《钱江晚报》)

铁路部门实行火车票实名制,是为了打击倒票“黄牛”,维护购票的公共秩序,让广大旅客能够买到平价票。然而,现在的抢票软件却披着“技术”的外衣,在抢票高峰期大力推行“有偿抢票”,趁人之危的行为,可谓比倒票“黄牛”更加可耻。

俗话说得好:“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推出“有偿抢票”的第三方购票平台,摇身一变成为了“技术流氓”,利用旅客购票的焦虑心里来牟利,不仅违背了实名制购票的初衷,更超出了网站的经营范畴,扰乱了市场秩序,干扰了他人公平竞争的机会。

对于抢票服务系统自愿,完全符合规定的解释,在笔者看来,更是一种虚伪的表现。第三方购票平台推出“有偿抢票”服务,规定加钱越多抢票成功率越高,此时,选择普通抢票模式的旅客,将很难购买到一张车票,在不平等的购票环境下,很多旅客迫于无奈,最后只能花钱买机会,提升购票成功率,由此可见,抢票服务自愿完全是个笑话。

再从技术方面来看,网站提供的抢票功能,将会造成资源的分配不均。因为所有抢票网站,最终都是要连接到12306平台,如果抢票网站不停运转,势必会占据网络通道,造成正常购票的乘客出现网络卡死,速度变慢,甚至打不开网站等各种状况,那时,受害的绝非第三方购票平台的旅客。

事实上,“有偿抢票”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关于依法查处代售代办铁路客票非法加价和倒卖铁路客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不具备代办铁路客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为他人代办铁路客票变相加价、从中渔利的,属于倒卖铁路客票的违法犯罪行为,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贻害无穷的抢票软件,带来的潜在危害绝对不容小觑。笔者以为,针对抢票倒票网站的抢票行为,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应的文件,把“技术黄牛”扼杀在摇篮中,还旅客一个平等的购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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