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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因事微而不诚,不为逃票而失信

2016-12-09 11:15:55来源:用户投稿作者:黄嘉慧

高铁逃票、超员超载、公交逃票等交通出行领域的不文明行为,今年春运将会计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系统,由国家发改委、交通部等部门建立的诚信春运大数据平台上线,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春运出行“红”’“黑”“灰”三色名单,公众可登陆“信用中国”网监督春运出行的不文明行为。(央视新闻 12月8日)

买东西要花钱,公买公卖,诚实交易,这是小孩子都懂的道理,可有些人,只要有机会,便会搜肠刮肚、绞尽脑汁、想尽办法去占便宜。逃票,就是最典型的表现之一。这样做,省钱不多、丢人不少,弄不好,还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让人追悔莫及。

诚信是做人的原则,“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是为人之本,信乃立身之道,诚信是一切道德赖以维系的前提。对于逃票者,逃走的是个人的道德品性,造成的是公共交通部门的经济损失,腐蚀的是你的道德底线。

在网上输入“逃票攻略”进行搜索,众多网页一下子跳了出来。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逃票者看似都得到了金钱上的利益,好像是“赚”了。然而,这只是表象,一方面铁路部门针对屡禁不止的逃票现象,已加大检查力度,一旦发现逃票行为,除补收票款外,还要加罚50%,还有人觉得这是“赚”吗?另一方面,逃票者失去的诚信,其宝贵的价值岂是一张车票钱所能比拟的?而逃票行为对社会风气的不良影响更是我们所不能容的。按照铁路部门的规定,对于未按规定乘车的旅客,出站后未主动办理补票的行为,除了支付原乘车区间车费,同时还须多付票面价50%的罚款以及购票手续费。对于拒不补票或者扰乱现场秩序的旅客,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诚实守信”标志着时代的进步,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守卫“诚信”,都来尽最大努力维护我们的“诚信”,以诚信乘车,树立正风气,传递正能量。车票有价,诚信无价,且行且珍惜。

逃票不给钱与吃饭不给钱的性质是一样的,铁路是运输部门,是将我们送至目的地,而我们要付的便是送我去目的地的酬劳,这是正常并合理的,倘若我们不给运输费,那和吃霸王餐的人不一样吗,等于无常享用被人的劳动力。而且逃票时毕竟担惊受怕,何必呢?被发现后还不知道反省的,大打出手,严重扰乱了公共交通秩序,性质比较严重,依法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10至15日以及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铁路部门在依规补齐票款的基础上对他们追加了50的罚款。还不如买张车票大大方方的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享受看沿途风景的心情。况且车票的价格也不贵,何必为了省一点钱,贪一点小便宜而失去做人的诚信和早日回家的目的呢!(黄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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