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乘车途中犯困,乘客官某不小心坐过了站。但是他却没有向其他乘客一样补票回到目的地,而是选择沿着铁路走回去。随后,官某被过往的动车司机发现并报给了惠州铁路警方。惠州警方对其进行了处罚,并对其进行了铁路安全常识宣讲。(10月29日重庆晨报)

看到这则报道,有种打翻五味瓶的感觉,让人啼笑皆非。如果简单作一分析,无外乎二种,一是为了省点钱,二是典型的法盲。才造成在高铁线上大胆的往前走的行为。

其实,这位老兄是真正的不会算帐,不到车站去补票,不花“冤枉钱”,他想过没有,从普宁站到潮汕站,之间相距52.9公里,步行走也得要7个多小时,在高铁线上行走危险不说,按照正常工作日计算,就相当于一天的工作日,以当地打工来说,一天时间挣的钱,远比这50多公里的车票钱多得多。

通过官某这件事,从侧面折射出,当前在一部分人群中,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淡薄的问题,不是危言耸听。坐过动车的人谁都知道,每小时高达200公里,在铁路线上行走,灾难就在眼前,心里还在暗自高兴省了补票的“冤枉钱”。同时,大摇大摆的走在铁路线上,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自己还蒙在鼓里,全然不知。表面上,这种行为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教育二句,处罚一下也就了事了。但如果从深层次去拓展分析,这种行为更为可怕,影响更深的是无知,在这些人群中,视安全为儿戏,对法律置若罔闻,在当前社会中比比皆是,处处可见,诸如久禁不止的喝酒开车、制作销售有害食品、吸毒贩毒等现象,现实令人深思,因此,加强安全和法律教育任重而道远,永远在路上。

人生没有彩排,每天都是现场直播。切莫为了省一张车票,抛开法律而置生命于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