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信用中心网站发布了首个铁路失信旅客黑名单,一乘客使用伪造证件乘车被查,不良记录可能会影响其银行贷款、个人评优等。
在以往,铁路乘客发生类似情况,采取的措施基本上是只需当事人补齐票款,再者就是签订一份保证不再发生此类失信行为的承诺书,但光凭几页管理承诺书只是一个轻微提醒项,显然不能很好的控制约束乘客失信行为的发生,先乘车后补票或持假证乘车等现象仍然屡见不鲜。
然而根据“信用江西”网站曝光的内容,欧阳某某持伪造证件,准备乘坐列车,在进站口被铁路工作人员发现后,送当地市公安局拘留所行政拘留五日,并收缴其伪造的证件。这则新闻让我们看到铁路企业对于失信旅客的惩罚升级版,是针对失信行为而采取的一条有效可行强制管理措施,这说明失信行为如果再不加以强制控制和多方约束,是不足以引起社会关注和人们重视诚信行为的重要性,只能使某些投机取巧的人继续沉迷于失信行为给他们带来的“福利”,赚下了他们认为的社会生活“成本”。
另外,失信行为并非只体现在铁路企业。今年,最高人民法院与43个部门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凡是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老赖”,将受到联合惩戒,且惩戒措施多达55项,如限制招录(聘)其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制其担任企业“老总”和高管,限制其购买不动产和旅游,等等。这说明“诚信”是从古至今都整个社会需要遵守倡导的道德主流,一旦失信你将在社会上寸步难行。
诚信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石,一个企业的成功之门,一个公民的为人之本。“诚信”是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体现,是对于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类似铁路这种强制的管理惩戒措施也只是为了促使公民遵规守纪和自觉守信,然而失信一张车票的成本真需要大家自己算算,如果为了省一张车票或者看似很小的失信行为而丢了自己在社会中地位和权利,简直是在如今的诚信社会中最亏本的“生意”,所以笔者倡导社会的每位公民都应诚信做人,别因小失大,悔恨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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