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由北京西开往深圳北的G79次列车发生停电故障近2小时,车厢内上千人被困在近40摄氏度的高温车内,而引发的网友对高铁,动车停电后的善后措施大争论,一时间此起彼伏,笔者注意到,这些争论绝大多数都是在关于高铁应不应该开门,放乘客下车避暑以及一些律师指出的乘客可以而且应该得到赔偿上面。

笔者也希望就这两点能够发表下自己的拙见。

者是不同意在高铁列车发生停电故障时,打开车门,放旅客下车的,当然这么说并不是为了哗众取宠,颠倒黑白。而切切实实的想给一些思想上还停留在铁路企业是独家垄断经营,一直是自我为中心的傲慢与偏见上,不顾消费者合理合情的诉求,忽视消费者权益却又上不了解铁路运输的人讲一讲道理,做一些沟通,毕竟这种思想也是一种傲慢与偏见不是吗?

高铁停电时为什么不开车门?就笔者的了解来看,我们不妨假设如果高铁真的在停电时候打开车门,让旅客下车,那么这将近一千人都在高架桥上,谁来保证他们的安全,难道靠几个柔弱的高姐吗?想想看这现实吗?第一,并不是每一个旅客都能在高架桥桥面将近40度的环境下保持着自我修养,像军人一样听从指挥,保证每一个人的安全不必打开车门更重要?第二,一旦打开车门,高铁与飞机最大的不同是高铁在25kv的高压下运行,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第三,乘客下车,临线列车怎么运行,那其他列车上的乘客岂不是一样要陪着晚点,疏散近一千人,外加逃票的,越站乘车的人员,保证每一个人在高架桥有序的下来,上谈何容易,怎么从高架桥上下来都是个问题,这样一来整个铁路线路运输将可能彻底瘫痪。当然了,停电后,车厢环境切实需要改进,这是技术问题,相信铁路有关部门,一定在研究,在不久的将来,能攻克难关,给予乘客更好的服务。

至于一些律师义正言辞的把铁路运输晚点赔偿有关的法律拿出来,笔者认为这当然是一种时代的进步,毕竟在言论自由的今天,每个人都可以在互联网上展示自己的才华,普及想关的知识,但不应该以此为手段,达到自我宣传的目的。毕竟是非黑白,自有定论,刻意诱导消费者仇视高铁就不应该了,善意的批评会触使时代的进步,恶意的重伤,则是损人不利己了。就笔者肤浅的知识去百度了有关的法律法规,从搜索结果来看,我国目前还没有哪一条明确的法律法规解释了与铁路晚点有关的赔偿事宜,依法赔偿,首先得有法可依不是吗?至于为什么一直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笔者认为,这不是立法的失误,也不是时代的落后,而是铁路本来就是服务大众的交通工具,是公益的,相关的票价哪怕高铁票价也不符合应有的票价,这就像公交车一样,没有谁听说公交车晚点要赔偿的吧。欧美日等国之所以有相关条款,那是因为他们的这些都是建立在昂贵的票价基础上的。

当然了,时代在进步国民的腰包在丰满,以后票价涨到相应的位置,或许相关的条款就会出来了。笔者相信,有些人的傲慢与偏见解决不了技术的难题。也需要铁路企业花更多更大的力量去普及相关的安全知识,与消费者更多的沟通才能解决。也奉劝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刻意诱导仇视高铁,该当心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