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网》7月31日消息,7月30日上午,武汉开往深圳北的G77次列车在近在耒阳西站临时停车2分钟。据悉这里本不该停车,可当时列车上有一个6岁小女孩腹痛难忍请求帮助,由于列车长的当机立断,事急从权这才将小姑娘的危险降到了最低,最终使患病者得以及时救治。

由于事发突然、情况紧急,列车长于危情之下果断作出应急处置,在本不该停车之时之地临时“叫停”了列车,使患病小女孩的病情没有得到耽搁,最终得以成功救治,列车长的此举得到了许多网友的肯定、认可和点赞。临时停车的行为到底对不对?其实通过这一事件的结果和广大网友的反应便可窥知一二,事实证明,虽然列车长的行为与铁路方面既定的规定制度不符,但情况危急之下的“大”与“斜、“轻”与“重”之间的关系,相信人们的眼睛是明亮的,这应该是符合处突原则的。

这一事件所反映的是在“死”的制度与“活”的现实之间到底应该如何取舍的“真命题”。制度所起到的作用,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工作,防范因不规范操作所可能引发的不安全问题或其它方面问题,这是任何行业、任何领域制定制度的初衷。应该说,按制度办事是“底线”,也是应该遵循的最根本原则,遵守制度做事终归是没错的。但在紧急情况下,如果还按照老常规的思维去看待和处理问题,便会导致好制度办了坏事、错事,尤其对于那些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事件,如何进行处置,就必须要考虑现实情况,考虑决策可能带来的后果,考虑把什么摆在第一位。

这名列车长没有死板地执行现有制度、而是尊重生命的做法,是对如何执行制度的最好诠释,这也充分反映了铁路人心中满怀的那种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朴素的为人民服务的真挚情怀,在制度与生命面前,“两者相较取其轻”,表面上看是违反了制度规定,但处理得很得体、很到位、很温馨,非常灵活;表面上看拯救了一个小女孩的生命,却从更深层次里反映了铁路人的执著为民思想。

当然,“有制度应遵守”是一条铁律,除非突发事件和不可预见因素的突然发生,否则越了制度这条“红线”便会损害制度的权威性甚至导致严重后果。不过,在紧急情况之下灵活进行处置,相应的决策人也有被追责的危险和可能,能够临危不乱、紧急果断地进行处置,充分说明了决策人的勇于担当精神,这既是对其本人能力素质的一种考验,同时也充分彰显了其本人的为民服务的最高境界。(吕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