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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车站有炸弹,“狼来了”心理不能有

2016-05-25 09:37:21来源:用户投稿作者:黄嘉慧

陈某为寻求心理刺激,竟然两次报警谎称上海火车站有炸弹,最终陈某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被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判刑一年。(解放日报 5月24日)

我们小时候都听过一个故事《狼来了》,本以为只是一个小小的玩笑,可在当今法制社会,却因为法律知识的欠缺让自己走入违法的深渊。有的人出于各种目的谎称炸弹,比如说无聊、好玩、报复心理等。他也许不清楚会造成何种社会危害,也不知道是否触犯法律,因此需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遂作出了上述判决。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机尝车站等本就是人员密集场所容易产生秩序混乱,谎报有炸弹就会影响航空器、列车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一时兴起或突发奇想,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是不可取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加大司法解释宣传力度。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及时公开相关应对信息,这样有利于遏制虚假恐怖信息造成的公众恐慌心理。公众也应该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性,在生活中守法、信法,在法律范围内约束自己的行为。公众要做到不造谣、不传谣,在享有言论自由权利的同时,也要提高责任心,不通过短信、微信这些点对点的方式给朋友发布一些虚假恐怖信息,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也不要将这类信息转发到公共网络上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机尝车站等公共场所莫有“狼来了”的心理,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认真对待恐怖信息。因为安全责任最重,要做到一丝不苟、万无一失。(黄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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