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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字一念间,却是一生中不可承受之“痛”

2016-02-27 23:29:45来源:用户投稿作者:韩勇

2月25日下午2时许,在临河火车站一名女乘客进站过安检时将手包遗落在安检仪上。后面的两名女乘客一看是名贵手包,顿生贪念,顺走遗落在安检仪上的手包。姐妹俩刚上车20分钟就被铁路警方抓获。记者昨天从北京铁路警方获悉,两人已经被移交给包头铁路警方处理。(2月27日  京华时报)

春节过后,人们陆陆续续开始了返程之旅。做为大多数人首选的交通工具,火车站再次成为比肩接踵、人头攒动的密集场所。每当这时候也正是丢失物品、发生窃案的高峰期。大家行色匆匆、急于赶路,稍不注意就会给不法分子或贪财之人以可乘之机,而这两姐妹显然属于后者。但是在面对别人遗落的物品时,是选择拾金不昧还是占为己有,显然她们选择的还是后者。但正是这一瞬间的贪念,将彻底改变了这姐妹俩今后的生活轨迹。

在见财起意动了贪念的那一瞬间,她们应该没有想到,现在象火车站这样的公共场所,监控摄像头已经遍布各个角落360度无死角了,“伸手必被捉”已经是毫无悬念的了。而且更让她们没有想到的是,她们的这种行为属于故意侵占他人财物,已经不是“占小便宜”那种道德范畴了。在她们顺手牵羊拎走的包内有现金10200元及身份证等财物。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这次涉案金额超过一万元,已属于盗窃罪中“数额较大”标准,也就是说,如果依法量刑的话,她们将面临牢狱之灾。即便是法官酌情从轻处罚,她们也必将面临高额的罚金,是名副其实的“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其实,人的一生何尝不是一次旅行,大家或闲庭信步、或行色匆匆。但无论面对怎样的景色或诱惑,我们不能遗失自尊、迷失自我。笔者不清楚她们这次出行的原因是什么?目的地在哪里?今后会怎样?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件事将成为她们一生中不可承受之“痛”。

另外,在这起事件中。铁路警察的工作态度和办案效率确实让人刮目相看。在这里,我要为铁路警察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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