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1日,铁路“新乘意险”和广大旅客见面,旅客可自愿投保,保费3元,最高保障30万元意外身故、伤残和3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此外,这次“新乘意险”的保障范围从“列车上”扩展至“车上和站内”,同时“新乘意险”也让铁路保险第一次有了专用发票,旅客购险后可换取保险费专用定额发票。
有老才有新,我们这里说铁路“新乘意险”就得从铁路的“老乘意险”说起。 笔者认为铁路“老乘意险”也可以叫做“强制铁路乘意险”,其于1951年04月24日颁布,同年06月24日实施,该保险与车票捆绑销售,价格为每张火车票2%,赔付的金额封顶为十五万。这种“老乘意险”的强制意味颇浓,使旅客大大减低了对于保险的自主选择权,同时最高十五万的赔付金额也是远远落后于当今这个时代的经济水平,还有就是和车票捆绑销售没有其独立正规的发票,这就使该保险的运营变得很不规范。从以上几点来看,这种“铁路老乘意险”就是市场早期的特定产物,随着市场越来越成熟,这种强制保险也越来越不被当今社会所认同和接受。所以针对这种情况2012年国务院正式下令废止了这项延续了半个多世纪的铁路强制保险制度,使得铁路旅程中的人身安全保险经济保障暂时出现空缺。今天,随着铁路“新乘意险”的推出,不仅结束了长达一年多的“铁路乘意险”空窗期,同时也标志着铁路保险正是迈向新时代。下面就让我们看看,这个“铁路新乘意险”相比于老的到底新在哪。
首先,“铁路新乘意险”不在强制,相比与“老乘意险”的与车票捆绑销售,这次的“新乘意险”是旅客自愿购买。这是一个小小的改动,可是笔者认为其意义非常重大,具有很大的突破和进步。这样一来旅客对于“乘意险”的自主选择性极大的加强,乘客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决定购买与否,同时也可以选择购买其他的商业保险,这点就很好的体现了铁总“旅客至上”的服务宗旨。同时,不再垄断乘意险也表明了铁总越来越开放的经营理念,这点对于正在转型时期的中国铁路可谓是意义非凡。
其次,相比于“老乘意险”,“新乘意险”把最高赔偿金额从十五万增加到了三十万,同时把保障范围增加到了火车站内,这一举动很好的适应了当今社会的经济形势,不但赔偿金额上调至合理水平,就连保障范围也大大的增加,这对于广大的乘客们可以说是一个大大的红利,同时相比于其他的商业保险,铁路的“新乘意险”的购买方式也是非常 便捷,一举解决了旅客们“怕麻烦”的后顾之忧。
还有,就是这次的“新乘意险”让铁路保险第一次有了专用发票,从而结束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铁路保险经营不规范的局面,有了发票可以让铁路保险的经营更加规范透明,同时也可以极大地提高对消费者们的权益保障。
从“铁路乘意险”的辞旧迎新中我们不难看出,现在铁总正在朝着一个更开放,更包容的现代化大型物流企业阔步前进,改革的决心不言自明,转变的力度也在逐年的加大。在这笔者也希望,铁总能将这种势头继续的保持下去,推出更多对人民有利,对企业有益的好政策,造福旅客,发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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