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学生陈绘衣在乘坐火车时不慎丢失车票,被当即要求补票,陈绘衣出示购票短信、票据照片、身份证等凭据,证明自己已购过票。但是,这些相关的凭据,并没有让她逃离吃二次购票的苦果。陈绘衣在一怒之下,将铁路公司告上法庭,引发了这嘲二次”风波。

任何改革的道路都是艰难的,每一次过程都不会十全十美尽人心意,百密总有一疏。总是在幻想与现实的碰撞中,逐渐显露出不适宜的地方。这不,有的人认为,虽然陈绘衣不慎将车票丢失,但所有凭证都指明她已支付购票款,有权利乘坐列车。然而,铁路工作人员过于死板,不会灵活应变,只按照规章制度行事,此次行为严重损害了购票者陈绘衣的利益,铁路部门应该承担相应的损失。也有的人认为,铁路工作人员爱岗敬业,让广大乘客认识到了,纸质车票的重要性。

在日常的乘车过程中,乘坐火车的人流量较大,有些乘客为了逃票花样百出,投机取巧,将自己的票给别人,称自己的票已丢失,然后拿着购票凭证乘车,为逃票创造可能。这些屡见不鲜的逃票事件引起了铁路部门的高度重视,为避免以上事件的发生,铁路规定:旅客丢失车票应另行购票;在列车上应自丢失站起(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旅客补票后又找到原票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给旅客,作为在到站出站前向到站要求退还后补票价的依据,退票核收退票费。面对陈绘衣的事件,铁路工作人员也只能依法办事了。

笔者认为,二次购票也情有可原,毕竟逃票的事件也时有发生,车票是旅客乘车的重要凭证,作为乘客应妥善保管。任何规定也是在慢慢的改革中不断完善的,相信在这次风波后,铁路部门将不断改革,协调好购票者和铁路公司的权益。